地役权合同哪些时间在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55:13 453 人看过

地役权合同成立时间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依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租房合同双方签字是不是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租房合同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自愿签订的,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时间和生效条件的,则合同成立后即生效,生效的合同对租赁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当应当履行合同。

二、承诺生效时合同就生效吗

承诺生效时合同不一定就生效,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当事人约定判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一般的协议多久失效呢?

协议书的本质就是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则合同的有效期,也没有规则合同什么时候失效,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终止的条件是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则,即合法有效。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7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役权合同相关文章
  • 地役权不是自合同生效设立吗
    地役权是自合同生效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一、地役权的性质1、以他人的不动产为标的物,以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为内容。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是设立地役权的主要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设立的地役权标的范围突破了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这是因为:根据《德国民法典》第1018条,地役权法律关系只发生在两块土地之间,至于土地上的建筑物之间是否可以设立地役权,并无明确规定;而我国《民法典》第372条为了拓展地役权的调整范围,将地役权的标的确定为“不动产”,使得对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也可设定地役权。2、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效益”可以按照地役权人的意志设定,在地役权合同中体现为“利用目的”,既可以包括生活上的便利,也包括生产经营上的
    2023-04-06
    397人看过
  •  地役权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地役权合同成立后,必须进行登记,才能使地役权生效,并对其产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的地役权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登记是地役权生效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地役权生效的条件为地役权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生效条件是什么?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其土地权利转让给他人,由他人使用并支付一定租金的权利。地役权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权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2. 土地权利人依法登记或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地役权产生的前提条件,只有依法登记或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
    2023-10-29
    495人看过
  • 为什么地役权需要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
    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这就是地役权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三种情形:第一,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留需役地的使用权,而单独将地役权转让;第二,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留地役权,而单独将需役地的使用权转让;第三,地役权人也不得将需役地的使用权与地役权分别让与不同的人。总之,地役权只能随需役地使用权的转让而转让,如果违反了地役权的从属性就被认为行为无效。地役权的分类(一)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极行为的地役权,也称作为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役地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其负有一定不作为的义务
    2023-08-18
    230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应注意的方面一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二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
    2023-02-21
    99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口头有效吗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一、地役权合同模板立契约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第二条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土地东部x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第三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第四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第五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
    2023-04-01
    260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地役权合同的生效条件地役权的生效条件是:1.合同形式要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内容要完整,包含当事人姓名、位置等信息;3.合同生效时应该去相关机构进行登记。二、地役权合同的相关规定地役权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采取一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相关的合同,合同的条款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地役权期限、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八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三、地役权合同
    2023-05-06
    208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是不是一定要在签订时生效
    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一、签订出版合同一般签几年(一)、我国签订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至五年。在签订出版合同时也会写明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是要按照规定去履行义务的,如果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后双方也是无需按照合同的内容去履行义务的,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进行续签合同。(二)、出版合同生效时间(1)、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
    2023-03-06
    321人看过
  •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时间?
    合同当事人能约定生效时间: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承诺合同是指当事人同意即可成立的合同,也称为非承诺合同;2、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在合同条件成立后生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地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3、有效合同经有关人员批准后生效。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有效性。有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有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有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有效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旅游合同当事人的义务1、旅游服务方的义务旅游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向旅游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旅游服务。(1)、旅游服务人应亲自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能委托他人履行这一义务。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旅行社因不能组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
    2023-07-07
    99人看过
  •  担保合同在主债权成立后的生效时间
    这段内容讲述了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以及主债权债务合同对担保合同的影响。只有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时,担保合同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担保合同的成立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息息相关。如果主债权没有成立,那么根据通常情况下担保合同的逻辑,担保合同也不会成立。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因此只有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成立并且产生法律效力时,担保合同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 保 合 同 与 主 债 权 有 何 关 系 ?担保合同与主债权具有密切的关系。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主债权是担保合同的标的。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为确保主债权的实现,而主债权则是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在主债权实现时,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实现主债权。因此,
    2023-09-04
    196人看过
  • 地役权生效的要件
    一、地役权生效的要件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地役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地役权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诺成合同等合同,除此之外还可以是无名合同等。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实施必要的附属行为。地役权人为行使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内为必要的附属行为。三、地役权合同性质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1、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2023-05-06
    361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专利权不得转让生效时间是哪些时候
    专利权转让协议,一般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转让专利的行为,需要登记才能生效。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也是可以移转的。但是,专利权毕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有形财产权,对其转让也就不能完全适用有形财产转让的规定和做法。就专利权的转让,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这就首先要求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则转让无效。其次,该条还要求转让合同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专利权是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审查而批准的,其授予经过了登记和公告。同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不仅涉及转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其变动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受让方就自
    2023-02-25
    357人看过
  • 地役权的存在时间能达到多长?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的期限是有最长期限的,这要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使用年限的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形订立合同。抵押权存续期限是多久?抵押权没有存续期间,只有行使期间。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2023-07-06
    402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哪个有效
    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二)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三)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
    2023-02-27
    294人看过
  • 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呢,生效时间是什么
    一、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呢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种:1.主体适格。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抵押财产为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如果是抵押的不动产的,或者依据法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动产的,该抵押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好之后生效。如果是无需登记的财产,抵押合同一般自其签订成立时就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
    2023-05-06
    34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 更多>

    #地役权合同
    相关咨询
    • 地役权的建立是否在合同生效时设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1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是否设立可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 地役权是生效时与设立合同有关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6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取得地役权生效后合同还有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地役权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8
      地役权合同成立时间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依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地役权设立后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地役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