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申请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8:00:14 391 人看过

一、谁可以申请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有两种情况可能涉及财产代管人的变更:第一种情况,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为由,自己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第二种情况,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在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自己申请变更的情形下,其变更法定事由为“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无力”强调的是客观不能,而非主观不愿。所谓“无力履行财产代管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被依法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

(2)因出国、外地求学等原因长时间离开失踪人财产所在地;

(3)因生病、受伤等原因无法为财产代管事务提供足够精力和体力保证;

(4)因自身事务繁多,没有时间管理失踪人财产事务等。

因此,如果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仅表达不愿继续管理失踪人财产意愿,但却不能举证证明存在上述客观情形的,法院应不同意其变更申请。另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无力”也应包括财产代管人主观不愿的情形。只要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已向法院明确表达不愿继续担任财产代管人的意愿,则法院应裁定撤销申请人的财产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其主要理由在于,强制一个主观已不愿管理失踪人财产的人继续进行管理,往往会导致其消极对待管理事务。故不如另行指定代管人,更有利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我们认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财产的管理仅出于保护失踪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并非其法定义务,应最大程度尊重其意愿,故第二种观点更为可取。

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的情形下,其变更法定事由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对该法定变更事由,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强调行为,认为只要财产代管人有不履行代管职责的行为或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即足以证明其不称职,故可支持利害关系人有关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的请求;另一种观点则强调结果,认为只有在财产代管人有不履行代管职责的行为或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造成了失踪人财产受损的情形下,才可支持利害关系人有关变更财产代管人的请求。我们认为,失踪人下落不明,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财产的管理都有较长期限。这种长时间对财产的管理一般会导致两方面结果:第一,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因对财产管理时间较长,取得了对特定财产比其他人更多的管理优势;第二,在长时间的管理过程中,失踪人财产代管人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出现偶尔的懈怠、疏忽履行代管职责的行为。此时,如果因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偶尔的不履行代管职责的行为就更换财产代管人,往往对失踪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有不利影响。因此,如果利害关系人仅以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为由要求更换代管人时,法院应考虑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行为的发生频率、时间长短等综合考量后再决定是否更换代管人。至于“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则应考虑失踪人财产管理人是否构成主观上的过错。如果失踪人财产管理人在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问题上没有过错或只有轻微过失,则同样没有必要更换财产代管人。

二、失踪财产代管人变更适用什么程序

除了更换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法定事由之外,实务中还对申请变更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究竟适用什么程序存在不同观点。从现有条文表述来看,对失踪人财产代管人自己申请变更代管人没有争议,都认为应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但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问题上则观点有异:一种意见认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更为可取。一方面,利害关系人和财产代管人之间的争议性决定了不能适用特别程序。特定情形下,利害关系人之所以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主要是因为财产代管人损害了失踪人财产权益,从而间接影响了利害关系人可能的利益。因此,利害关系人与财产代管人之间是存在广义上的民事争议的。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第一,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第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变更吗,变更申请书该怎么写?
    一、民事诉讼的代理人能变更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民事诉讼的代理人是可以变更的,不过变更新代理人首先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并得到批准才可以。二、民事诉讼代理人变更申请书该怎么写变更诉讼代理人申请书xx人民法院:我司诉xx公司xx纠纷一案,我司原委托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现我司申请将诉讼代理人变更为云南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xx律师不再担任我司的诉讼代理人。xx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向法院提交证据,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上诉,签收相关法律文书。xx律师联系电话:15987166xxx.对以上申请,请予准许。申请人(盖章):xx年xx月xx日三、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1、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
    2023-06-03
    166人看过
  •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的流程以及费用
    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从事商标相关法律服务。商标代理人需有相当的专业性和法律知识才能胜任商标代理工作。1、准备办理注册商标代理人变更材料2、提交办理注册商标代理人变更材料3、缴纳办理注册商标代理人变更的费用4、准备好材料后,拿着准备的材料到所在城区的商标总局的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办理注册商标代理人变更的材料。5、在受理窗口提交完申请变更的材料文件后,最后去缴费窗口缴纳办理注册商标代理人变更的费用即可。办理注册商标代理人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费用:受理商标变更费官费为500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的,所有文件
    2023-04-02
    409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可否申请法人代表变更
    一、公司股东可否申请法人代表变更可以的。公司法人代表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股东可以提议对法人代表进行变更,然后由公司的股东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注意事项1
    2023-04-20
    212人看过
  • 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
    2023-08-17
    204人看过
  • 财产保险受益人可以变更吗
    一、财产保险受益人可以变更吗转让保险标的。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二、什么是保险受益人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况:(一)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第三者。(二)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者是第三
    2023-06-16
    386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破产?哪些人可以成为合格的破产申请人?
    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两类。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有资格申请破产。例如,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的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破产申请人什么意思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而破产申请人,指的就是申请破产的行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
    2023-07-02
    383人看过
  • 财产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吗?
    当事人不可以随意变更合同,协议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擅自变更合同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买卖合同怎样签合同才有效买卖合同的签订,只要其程序、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合同成立时即可生效。买卖合同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
    2023-06-26
    67人看过
  • 仲裁开庭后申请人的变更可以吗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也确立了相类似的规则,即: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仲裁开庭裁决后还能再再次仲裁吗不可再次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
    2023-08-18
    324人看过
  • 对财产分割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之前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审理后,未发现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同时针对离婚中可能出现的转移财产的情况,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上述是针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保护性”条款,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性利益,防止在离婚财产分割当中蒙受损失。一、离婚法院会查双方财产吗离婚法院如果有需要的话会查双方财产。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
    2023-03-07
    186人看过
  • 老法人如何申请变更税务,公司可以变更法人吗
    一、老法人如何申请变更税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办理流程:1.办理期限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申报材料纳税人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3.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4.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
    2023-04-18
    347人看过
  • 换单位可以变更专利申请人吗
    可以变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更改专利著录事项的,需要的材料包括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企业法人相关事项说明文书等。(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
    2023-03-28
    97人看过
  • 谁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
    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程序1)验收审查。2)。3)取得许可证并办理其他证件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在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的,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在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2)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
    2023-05-02
    67人看过
  • 可以申请监护权变更吗
    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怎么申请监护权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件;(二)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三)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四)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
    2023-07-27
    217人看过
  • 被许可人提出变更行政许可申请向谁提出?
    一、被许可人提出变更行政许可申请向谁提出?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请。(一)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一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二)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在从事行政许可的有关活动中,如果对行政许可中所列的事项需要变更或者其活动需要超出许可范围的,应当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提出对原许可事项予以变更的申请。(三)行政许可的变更实质上是对原行政许可的修改,一般需许可主体审查后重新核发许可证。变更的原因可能是活动内容、方式、性质发生改变,原许可证不能适用。变更的内容,可以是许可的条件、许可的范围等。在我国的行政许可的规定中,行政相对人在获得行政许可后,只能从事行政许可所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活动,要是想获得别的授权资格我们就可
    2023-04-18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植物人的财产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2
      法律咨询解答 植物人监护权变更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变更,但财产的监督权是会变更的,由变更后的监护人进行监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财产代管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1、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2、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3、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的范围可以变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果对代管有争议,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或者这些人没有代管能力,则应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财产。财产代管人需履行如下职责: (1)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2)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3)财产代管人
    •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理代管的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 民法典规定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8
      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当财产代管人不履行其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的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了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