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
一、分支机构是指什么
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公司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是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按照协议由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和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在于: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所属公司名称,由所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意志关系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分公司人事、业务、财产由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只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子公司自身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三、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吗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各种活动。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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