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6:15 166 人看过

李某于2007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08年8月25日。2008年7月8日,单位发给李某一份征求意见单,意见单写明:您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将于2008年8月25日期满,今特提前1.5个月征求您意见。现单位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请您慎重考虑,期满后需要续签合同还是不再需要续签合同,将个人意见记录在个人意见栏内并签名,不认可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交此单的视作本人拒签劳动合同,2008年8月25日期满后,人事科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李某收到此征求意见单后,在2008年7月20日前按时递交了征求意见单,并签注同意续签合同一年。2008年8月25日单位以李某不愿续订合同为由,终止了李某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李某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单位因协商不一致终止劳动合同,请求单位支付李某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认为,单位愿意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希望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并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李某认为,本人同意续签合同,但只愿意再续签一年。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员工并不一定要服从单位提出的期限,而应由单位服从员工的意见。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单位与李某原合同为一年期,现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在此情况下,李某应当服从单位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单位也无需再与李某协商。单位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法律规定,无需向李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评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劳动条件?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字面解释为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似乎将劳动条件等同于劳动合同条件了。该会认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九项必备条款之一,是劳动合同的一项主要内容,既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发挥整体功能和显示生命力的重要内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双方普遍关心的一个基本问题,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

同时,仲裁委员会也认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公司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

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故裁决劳动者败诉,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一、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3-01
    3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21
    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我现在已与公司(外资企业)签定4次固定期(1年的,共5年)合同,在2008年2月又将与公司签定2年期的合同。我想问的问题是:1:如果公司在2008年2月不与我签定合同了(合同到期),是不是公司可以不支付赔偿金?(虽然我已在公司工作过5年,已签过4次)2:如果公司在2008年2月与我签了2年期的合同,然后在2年后,即2010年2月不再续签了(合同到期)。是不是公司仍然可以不支付赔偿金??(因为新劳动法规定是从2008年连续签2次才算数)。3:现在我们公司有一位已工作了13年的老工程师,合同到期是10月10日,在10月10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其不再续签合同,并在11月9日为结束工作日。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这是不是合理的?有没有其它途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4:现在公司有一个集体合同,但每人有个单独合同,但都为最低工资为标准,这是不是有犯反相应规定?答:1、如果你的合同是在08年2月到期,公司
    2023-04-23
    22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终止未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其他。二、合同到期三年后可以不续签吗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
    2023-03-27
    452人看过
  • 员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自然退休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休,而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劳动者退休,并且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超龄员工被辞退需补偿吗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在企业服务十年,应该得到没有退休时间段的相应的补偿金。如果企业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开除员工,只要有充足的证据,也不存在补偿金的概念。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退休待遇,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年满60周岁劳动关系还存在么《劳动合同
    2023-04-11
    87人看过
  • 企业经营期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企业经营期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是的。企业经营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理由是企业经营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客观情况”变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企业经营期满,可以继续延期经营。如果无法延期经营不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过错而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则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规定的“客观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不能延期经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依《劳动法》第十七条和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计
    2023-02-23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0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劳动法》只规定了企业在协商解除、无过失性解除以及裁员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下,企业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其在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在劳动
    •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