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证明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02:29 406 人看过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原告裁决书送达之日的证明。(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4)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证明。

(5)解雇、除名和解雇员工的决定和通知。

(6)按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相关规章制度。(七)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明。(八)职工工资、资本和其他收入的证明。(9)雇主支付的培训费证明。

(10)雇员必须提供服务期限。(11)其他证据。(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原告裁决书送达之日的证明。(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4)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证明。(5)工人名单。

(6)工作天数和应付给工人的工资金额的证明。(七)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明。(8)其他证据。(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原告裁决书送达之日的证明。(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4)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证明。(五)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六)职工工资、资本和其他收入的证明。

(7)员工伤害鉴定和医疗账单。(8)其他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的内容范围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2023-04-21
    2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范围
    (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范围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2、职工的工
    2023-04-26
    2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范围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
    2023-04-05
    24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
    (一)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严格执行仲裁前置制度。在审判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以下简称仲裁)前置制度已为广大司法工作者普遍理解和接受,但是仍有个别人员在严格执行该制度上还存有疑意。例如: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长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当事人不得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对此有人认为可视为争议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确实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实体上作出仲裁裁决;二是视为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结论(包括裁决、决定、通知书三种形式)。因而,凡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的,都属于未经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人民法院均不应受理。(二)仲裁与诉讼的衔
    2023-02-20
    4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
    2023-03-09
    2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
    2023-02-16
    28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一般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因此,在仲裁过程中,需要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们应该如何证明这一点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
    • 劳动争议诉讼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2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发生劳动争议,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具体仲裁申请书怎么写,第一部分是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所地址,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具体参照申请人。第二部分是仲裁请求,就是申请人申请仲裁想要维护的权利,即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第三部分是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内容是劳动争议是什么,是怎么发生的,主要是描述经过以及论述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后就是申请人签字,填写日期。其他
    • 劳动争议诉讼内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1、劳动争议的诉公,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争议诉讼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
    • 劳动争议的诉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争议诉讼: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