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派往国外的员工是否应该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02:51 428 人看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派往国外劳务输出人员应该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公负伤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驻外记者是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政策正在制订中,因此目前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新闻记者单位所在地已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其他。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1、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国外工伤保险情况
    (一)工伤保险的管理形式工伤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实施最广、立法最早。1883年-1889年在德国宰相俾斯麦主持下,制定了疾病、工伤和养老三项社会保险,从而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保险制度。随后,欧洲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德国1884年制定《工人灾害赔偿法》,同年英国颁发《雇主责任法》,法国于1898年实行工伤保险,由此至今遍及全球。鉴于工伤保险制度历史悠久而广泛,由于不同国家经济、文化、传统的影响,各国管理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归纳人为雇主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险两大类型。雇主责任保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害的工人或遗属直接向雇主要求索赔,由雇主向他们直接支付保险待遇。雇主责任保险的弊端是(1)赔偿额较低,一般采取一次性支付,往往低于实际需要。这种办法不能解决全残工人和死者遗属的长期困难,更不能解决职业康复待遇问题。(2)雇主责任制的赔付要根据责任大小,往往要诉诸法律。因此,工作量大,办事时间长,雇员得不到
    2023-06-09
    122人看过
  •  意外伤害保险:无需评定残级的员工可享受的保障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伤职工即使没有被评定为残废,仍然可以获得相关赔偿。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相关事项也在规定范围内。即使工伤职工没有被评定为残废,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相关事项。 依据工伤法律法规,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待遇由下列费用构成:医疗费用(职工工伤医疗待遇
    2023-08-31
    212人看过
  • 宜昌国企老工伤可享工伤保险
    宜昌城区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有了好消息,昨日,经市政府批准,宜昌市城区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正式开始实施。对象及条件此次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是指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中央和中央下放企业)、集体企业、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中,按当时政策、经有工伤认定权限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定为工伤,但尚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家属。如何办理其办理流程为,老工伤人员本人将《登记审核表》及相关资料交给各归口单位。即:有用人单位的老工伤人员交给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的老工伤人员交给主管部门,关改破企业的老工伤人员交给市国资委。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相关手续,并为每个参加的老工伤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为老工伤人员支付相关待遇。执行标准按照规定,企业
    2023-06-05
    329人看过
  • 国有控股员工有保障吗
    按照劳动法,所有员工都会有保障。一、聘用人员有年休假吗?聘用人员有年休假。所有劳动者,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有年休假。年假也可以叫做带薪年假,这主要是指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支付其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而对于职工来讲,并不是只要参加了工作就会有年假,一般要求至少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达到了1年及其以上的时间,那么才会有年假。二、公司可以随便调岗位吗为适应公司的需求,许多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又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员工岗位。不过,按照劳动法律规定,除非公司与员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外,其他情况下通常需要跟员工协商之后才能调整岗位。三、聘用人员有年休假吗聘用人员有年休假。所有劳动者,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有年休假。年假也可以叫做带薪年假,这主要是指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支付其年假期间
    2023-03-23
    389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国外的外派员工劳动保险的缴纳
    国外劳动用工,在我国有两类,一类为劳务输出,即劳动者直接与国外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受当地的劳动法律政策规制;另一类为员工外派,即将本企业的员工派驻到国外的分支机构、项目部工作,员工的劳动关系依然在国内,受国内劳动法律政策的规制。外事服务单位派往外国公司驻上海代表机构工作的职工也必须参加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险。至于该由谁负责办理缴费手续,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外事服务单位及派往外国、台港澳企业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通知》,凡由外事服务单位派往外国、台港澳企业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的职工,应当由外事服务单位到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并按本市规定的企业和职工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由外事服务单位和职工个人依法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2023-06-09
    400人看过
  • 我国国企工伤保险缴费政策
    国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1、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及类别分为三类六档,即一类行业的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行业一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二类行业二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二类行业三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三类行业一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8%,三类行业二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3.3%。在初次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时,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执行。类别划分详情如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2023-07-07
    423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是农民工工伤保险
    一、在我国什么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就是专门针对农民工工伤的一种保险。一般为农民工先行办理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所有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是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至于具体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则是各地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条例,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进行收取。参保了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可以拥有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其中工伤医疗待遇就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等等;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农民工工伤期间,参保的农民工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也不会变。二、工伤认定在省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属于同一统筹地区的,
    2023-04-28
    107人看过
  • 在我国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全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一、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事项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投保团体意外保险,除
    2023-02-18
    415人看过
  • 问工伤险能否保障意外伤害?
    工伤可以保意外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工伤赔偿和意外险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工伤赔偿和意外险赔偿是可以同时获得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分属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赔付,意外伤害险按照保险合同赔付。工地职工,本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意外伤害险合同约定赔付条件的,可以同事获得意外伤害险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2023-07-04
    330人看过
  • 我国标准工资是否包含社会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在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扣除了社保费用之后;劳动者领取的实际工资待遇可能是低于标准工资的。不过也有个别的地区直接规定了标准工资是不包括社保的,所以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才能够确定。病退标准工资是多少第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7-06
    7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能够享受工伤待遇的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待遇适用国务院发布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三、八级工伤的赔偿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是分规定明确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
    2023-07-03
    292人看过
  • 我国的工伤保险工作由谁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一、克拉玛依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费赔偿: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
    2023-04-10
    50人看过
  • 只购买工伤保险是否有保障?
    不可以,现在的5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其中养老、医疗是主要的险种,已经不存在只缴纳2险3险的情况了。而且工伤保险只能包含在社保中,如果你的工作性质容易产生工伤,那么一定要单位缴纳,这部分不仅仅包括医疗费用,还有如果发生工伤后可能连带的其他补偿。工伤保险案例案例分析案例1:21岁的职校女学生小梅在实习单位为她租的房里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触电身亡。小梅的家长找到学校时,学校说他们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小梅实习所在的单位,也因小梅没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承担主要责任。按照新条例,小梅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谁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如何赔偿?解答: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小梅的死亡按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应当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要求房东以及热水器生产厂家、销售商承担责任。案例2:就读体育师范专业的大四学生张某在一中学进行专业实
    2023-07-04
    178人看过
  • 我国如何保障童工的权益?
    我国对童工保护的法律规定内容包括: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违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其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童工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
    2023-08-15
    42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企业员工派往境外工作,我们的工伤保险可以保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伙食补助费用,住院费用,停工留薪的工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0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时限的,有关工伤保险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 被派遣到国外的员工保险谁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法律规定,被被派遣到国外的员工,如果依据前往国的法律已经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反之,如果为参加国外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继续存在。相关法律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 被派遣到国外的员工对保险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被被派遣到国外的员工,如果依据前往国的法律已经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反之,如果为参加国外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继续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受伤,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这一情形不在工伤保险范畴内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工伤保险条例》
    • 外地用工单位在我国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怎么享受工伤保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4
      在外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其使用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当向注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用人单位,应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所使用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者农民工本人、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应向驻我省生产经营所在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