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会职权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1:02:52 229 人看过

一、公司法股东会职权范围: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的规定。

〖评析〗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意思机关,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因此,股东会行使的职权一般是关系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即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发行债券、公司的人事、财务、增减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等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股东会有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职权两种,公司可以章程的形式规定除法定职权以外的其他职权。

前十项为法定职权,第十一项为授权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二、法定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股东投资公司就是为了获取回报,因此,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东的利益有切身的影响,股东会当然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做出决定。当然,股东会不是亲自从事经营的机关,而且也不可能对以后发生的事预料得十分精确,所以,股东会只是对经营的方针和计划做出方向性的指引,而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这是股东会有关人事方面的职权。公司是股东的公司,但是股东并不一定亲自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而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代为之。由股东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通过选举方式选举和更换的。同时,公司还设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董事会或董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一机构或人员即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同样也是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这项职权反应了公司法第4条的规定:股东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不得限制或剥夺。股东正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这一权利,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即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第52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因此,除了由股东出任的董事、监事外,还可以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而他们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因此,对于他们的选举和更换并不纳入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该权限体现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都要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执行机构,其方案直接影响到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必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方能实施,一方面为了保证公司按照股东预期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董事会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利益。监事会或监事的职责是监督检查董事会或董事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必须把监督结果向股东会报告,以便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的一切情况。同时,监事会或监事的自身的活动情况也应向股东会汇报,关于监督内容、对象、步骤等也要得到股东会的审议批准。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这是涉及公司财务以及股东收益权方面的事项。公司的财务是公司的命脉,不仅关系公司本身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公司职工及其他利益关系主体的利益,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公司的利润分配与弥补亏损方案直接关系到股东的收益,股东的收益权是般权的核心,是股东进行投资的最终极、最重要的权利。因此,在执行机构董事会制订出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后,当然要由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改公司章程。

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来讲都是最为重要的、生死攸关的事项,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担保的财产基础,其重要性是显然易见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资或减资的方案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不经清算程序直接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不经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在我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导致公司的终止,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或宣告破产后,对公司事务及财产做一了断,最终使公司终止;公司章程则是公司内部最高行为准则,关系到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章程由全体股东制定,修改也应由股东会修改。以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这些事项的结果也是和股东以及第三人的利益休戚相关的,所以必须由股东会做出决议,而且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见《公司法》第44条)。发行公司债券即公司举债,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公司举债要经过特别的决议;但是其对公司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旦资不抵债将会导致公司破产,公司债券持有人将优先于股东受偿,不仅如此,公司举债还涉及多方利益,甚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经股东会对其具体事宜作出决议。

当然对于具体的公司,可以按照既定规定意愿,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对股东会的职权见限制,但是不得违反既定的民事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不会产生司法效力。监事会,可以监督股东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公司法》如何规定担保股东大会
    《公司法》如何规定被担保股东大会p>这取决于公司是对内担保还是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内部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即告生效,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制的,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由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应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23-05-07
    445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隐名股东如何确权
    一、公司法规定隐名股东如何确权?隐名股东完全可以凭借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形式化证据证明自己的股东资格。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一个运作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具备下列特征:1、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设立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以表明自己同意受章程或协议的约束;2、向公司投入在公司章程中所承诺的出资份额,即实际履行出资义务;3、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文件中被列名为股东;4、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5、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6、在公司实际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隐名股东最大的困扰是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但公司章程的记载,并非确定发起人股东资格的充分条件,工商登记也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证权功能。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
    2023-04-13
    430人看过
  • 股东查阅范围是如何的
    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一、小股东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小股东通过下列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1、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必要是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危害自己利益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二、股东直接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03-31
    485人看过
  • 经营范围如何受《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对经营范围的规定:第一,公司的章程规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只能依照章程规定的范围申请登记,不得超越范围,否则登记无法通过。第二,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修改范围同时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修改。第三,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批准的项目,登记前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公司法中规定对外投资的限制是什么?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
    2023-06-30
    232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公司的调整范围?
    公司法律适用的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公司内部的财产关系,公司外部的财产关系,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和协作关系,以及公司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这意味着公司法律不仅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交易和行为,也适用于公司与其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包括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等。公司法律适用范围广泛,旨在保护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公司法律适用的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公司内部的财产关系,例如发起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以及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等;2.公司外部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公司从事与公司组织特征密切相关且具有盈利性质的活动;3.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和协作关系;4.公司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 公 司 组 织 特 征 : 维 系 关 系 、 盈 利 性 质根据提供的标题,我们可以分析出该公司的组织特征为维系关系和盈利性质。针对这两种特征,我们可以从劳动法角度进行法律分析。首先,从维系关系来看
    2023-09-05
    313人看过
  • 隐名股东公司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一、隐名股东的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
    2023-02-22
    31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股东知情权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一、公司财务纠纷问题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处理公司财务纠纷问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由股东表决。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出书面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合理解释有疑问的地方;2、可以向股东大会申请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账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
    2023-03-30
    35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一)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在实践中,由于非上市且未挂牌的股份公司仍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股份转让只要遵循股票交付并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实践中仍认可其效力。对于上市公司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则必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非上市且未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可以在依法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或者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二)记名股东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29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由此可见,法律强制发起人股票以及法人所持有的股票必须为记名股票。对于其他自然人持有的股票,则授权股份公司自行决
    2023-06-09
    86人看过
  • 董事会会议职权范围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怎么写董事会决议的董事会的决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会议基本情况;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主持情况;议案表决情况;签署。在公司注册及日常经营管理中,选举公司法人代表处及决议公司重大事宜,需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将董事会决议详细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7-15
    217人看过
  • 最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有哪些规定?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等;(4)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如何依法行使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
    2023-07-03
    215人看过
  • 公司法中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的法律界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含义严格地说,世界各国公司法的立法中并没有“股东知情权”这个名词,它是对一组股东权利集合、抽象之后的理论概念。基于对西方国家公司法和我国公司法的分析,股东知情权可以界定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涉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能否规范化的问题紧密相连。因而,世界各国在制定公司法时都对股东的知情权做出一定的规范。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立法上作了完善。二、我国公司法中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的法律界定公司股东在什么范围内享有知情权是各国公司立法所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则被规定在第一百一十条。根据旧公司法,有限
    2023-06-04
    286人看过
  • 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的规范
    公司法对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规定如下: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3、可以拒绝提供咨询,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公司法解释对监事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解释对监事的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给股东造成损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监事应当代表公司进行诉讼;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依法对监事提起诉讼的,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
    2023-07-07
    218人看过
  • 如何依法规范小股东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为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中有以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方法具体有哪些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方法具体有:1、完善股东的知情权,询问董事和监事的权利,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够监督其;2、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
    2023-08-10
    354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二、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哪些材料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超出经营范围算不算非法经营算。非法经营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
    2023-09-22
    9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怎样规定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7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范围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有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19
      新《公司法》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仅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还增加了股东对这些文件的复制权,同时又赋予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帐薄的权利。新《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文件,并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新《公司
    • 公司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如何规定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公司的监事会职权范围是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代表诉讼。
    • 公司股东的权利范围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公司股东权利范围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查阅、复制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8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无论股东持股比例多少,都是具有知情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