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会给安置房吗?
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安置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12、支付拆迁补偿款。
五、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六、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七、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n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n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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