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9:11:29 164 人看过

一、农村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

有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的。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

二、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有无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在农村双方很可能会因为拆迁的问题产生一定的纠纷,并且双方即使已经签署了合同的也很有可能会因为合同中的内容产生纠纷,这是比较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双方需要先协商去处理的,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法律的渠道去解决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一般农村拆迁纠纷谁来调解
    一、一般农村拆迁纠纷谁来调解?在农村,拆迁纠纷可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调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
    2023-06-16
    152人看过
  • 农村拆迁纠纷所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几年来,全国各地在土地征收、农房拆迁等方面的工作是稳定有序的,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等城市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安置政策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房拆迁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引发的矛盾持续不断,部分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要认真分析,理性对待1、征地数量增加直接导致拆迁数量上升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出发和基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考虑,把保护土地及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近几年来我国耕地锐减,据国土资源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从2000年的19.24亿亩已减少到2005年的18.31亿亩。这就意味着我国“十五”期间耕地减少了近1亿亩。各类开发区遍地开花,有些市、县和乡镇“一窝蜂”地建开发区及园区。有的地方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有的地方征地随意性很大,先用后征,边用边征;有的地方招商时在土地上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
    2023-03-01
    2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包纠纷,转包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村支书是在事先知道政府即将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前提之下采取欺诈的方式与您签订土地转包协议的,那么在您知道真相并且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在当前的情况下,您不能随意毁约,必须经由法院判决撤销合同。在法院判决撤销合同之后,您可以取得相应的补偿,对于之前村支书已经领取的补偿,您可以要求其返还。土地转包纠纷能双方协商调解比较好。农村土地转包纠纷有诉讼时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即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从实践中来看,物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也就是说,物权纠纷无论过了多少年再向法院起诉都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属于新型物权,当其受到侵害时,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确认物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物
    2023-08-08
    448人看过
  • 买农村房屋不过户拆迁会有纠纷吗
    房屋不过户拆迁时很容易发生纠纷,房屋赠与或买卖必须办理过户,房产的物权设立,必须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买农村房屋办理过户登记需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4、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5、房屋买卖合同;6、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二、买农村房屋后遇拆迁卖家反悔怎么办?可以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法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
    2023-06-25
    77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一、城镇子女怎么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2023-06-25
    105人看过
  • 农村建房出现拆迁纠纷怎么办?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要区分是和征收方的外部补偿纠纷,还是关于补偿款、安置房等内部分配纠纷。如果是和征收方的外部纠纷,可以通过谈判、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如果是内部分配纠纷,则主要通过协商解决,确实家庭里已经闹翻了,商量不到一起,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法院来判决。一、宅基地纠纷种类有哪些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按照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按照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二、农村房屋拆迁有宅基地吗房屋拆迁既是对房屋的补偿,也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2023-06-22
    407人看过
  • 解决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步骤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请求政府或者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处理;3、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农村房屋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农村房屋纠纷的处理先应该双方进行合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来解决问题,觉得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并不合理的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对房屋进行变动。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2023-07-07
    344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社会责任
    (一)补偿标准低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费是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来测算的,这种测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待商榷。且该法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民房屋仅作为附着物对待,并将补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二)随意性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三)拆迁协议凸显家事代理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不少拆迁
    2023-07-05
    333人看过
  • 农村房拆迁纠纷法院会立案吗
    农村拆迁补偿产生纠纷的,符合起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受理原因。《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拆迁纠纷诉至法院不予立案的几种情形(一)过程性行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工作,这些行为都尚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一般称为“过程性行为”,而可诉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成熟
    2023-02-22
    397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主要根源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但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对所有权主体多级性和不确定性的规定,反而造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导致了集体土地人人所有,却人人无权。因为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解散,原来属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分给各
    2023-07-02
    226人看过
  • 农村分户是否对拆迁有利
    随着现在农村地区土地确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里的宅基地就会开始不断的缩进,也随着现在一宅一户政策的实行。一户农民家里也只能允许一处宅基地了,如果你家里人比较多想多申请一处宅基地的话,只能通过分户才能实现了。注意的是,分户后的户口一分为二却没有土地,必然这样会导致土地分配出现一些矛盾问题。进而还会影响到当地农村农民的农业补贴收益。那要怎么才能分户呢?农村分户条件:1、家庭里有多个子女的,而且还要子女满十八岁之后,能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够自己自理的。分户后需要在生活上脱离父母,拥有这见的独立住所。2、离婚导致分户,在农村现在也出现很多离婚现象,由于很多小两口生活过不下去,需要离分,也是可以进行分户,注意:如果是假离婚被查处到的话,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目前现在假离婚现象也非常多。对于现在农民来说通过分户,确实是能够申请多一份宅基地,但是分户后,对于农民来说有好处也会有相应的好处。所以大家也
    2023-07-04
    482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房土地纠纷怎么办
    1、自行协商。协商程序简单,有利于实现纠纷的及时解决。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3、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一、农村拆迁安置原则有哪些?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二、在农村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发布拟征地通告;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5、征用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
    2023-02-23
    46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纠纷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管辖法院应由土地所在地人民管辖,符合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房地产的规定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由此可否认被告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测。法律水平上关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诉讼,包括拆迁许可事件、拆迁裁决事件、拆迁相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件在内的房地产所有权,不涉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立案、计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诉讼。征地拆迁纠纷中的“诉讼程序保质期”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知,若您作为被征地农民或被拆迁人,一旦发现行政行为侵害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务必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一定要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内提出。其他案件也一定不要超过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5年。否则的话法院有权
    2023-08-18
    482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怎么办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怎么办?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
    2023-06-16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怎么投诉农村拆迁房屋拆迁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7
      可以直接打电话或亲自到行政拆迁部门投诉即可,一般在接收到投诉之后就可以依法的做出行政裁决,如果一方对裁决有任何不服的,那么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获得受理。
    • 农村拆迁纠纷官司争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3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安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4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纠纷,能否再建一套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关于农村宅基地有纠纷的话是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
    • 农村拆迁纠纷打官司有期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5
      农村拆迁纠纷打官司有期限的限制,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制度其实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是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期间,那么相对人就会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