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租赁使用人民公园改造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31:49 375 人看过

玉州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为确保市人民公园开放式改造建设工程顺利完成,根据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人民公园改造建设专项施工规划设计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租赁使用地处市人民公园内权属玉州区玉城街道东名社区良东农经社的集体土地(水塘)作为人民公园改造建设绿化用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公园改造建设绿化用地租赁范围:具体为人民公园南门内以西属于玉城街道东明社区良东农经社未征用的集体土地(水塘),面积为3.2亩(具体详见面积、位置图)。该用地租赁进行填平后用于公园南大门用地,按施工设计建设使用。

二、租金和租赁方式:

(一)租金:所租赁使用的绿化用地(水塘)租金为每年3000元/亩,合计每年9600元,租期二十年整。租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度城建维护费预算中安排解决。第一年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支付,以后每年于6月底前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

(二)租赁方式:由土地所有权人与租用单位(市园林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政府组织办理签订租赁合同手续。

三、人民公园改造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请市直和玉州区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派人专人做好此项工作,尽快签订好租赁合同。

四、当国家建设需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依法征用。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售房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房改办,中央在京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为进一步做好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工作,现将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面积标准、家庭人口计算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面积标准,按家庭人口计算,一般掌握在人均建筑面积19平方米,特殊情况放宽到30平方米,或按国家规定的有关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的住房标准掌握。二、计算购房职工家庭人口,以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家庭成员为准。同一家庭成员在购房时不得重复计算。单独居住的丧偶、离异、30岁以上未婚职工,购房时可按两人计算。三、高层住宅楼房售出后,其电梯、高压水泵的运营、维修及更新费用,由售房单位负担。购房职工所在单位在房改以前与房管部门签定的负担各项费用的协议仍继续执行。四、售房单位对申请购买现住房的职工应一视同仁。
    2023-06-10
    481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阅读全文】甘>办发〔2004〕8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征地管理工作,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民权益,现就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征用农村土地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测算,制定补偿标准,并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依法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对无故拒不执行征地协议,干扰工程建设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基础设施建设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由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征用土地中涉及城镇拆迁的,要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由当地市、县
    2023-06-10
    346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20公路等改建工程拆迁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公路建设,完善公路网络,经省交通厅和市政府研究决定,拓宽改造国道220郑州到中牟白沙段和国道310郑州至上街段公路。现将改建工程拆迁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由沿线县(市)、区政府负责提供道路建设用地。金水区、管城回族区、中原区道路建设用地采取一次性总包干的原则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地面附属物、地下文物、各种管线、和其它附属物的拆迁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协调,以及完成以上工作的工作协调费和征地管理费。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的用地、拆迁、补偿费用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自行解决。二、道路两侧绿色通道以及绿化建设用地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地面上的附属物拆迁,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和道路建设用地拆迁同步进行。三、国道220、310改建工程沿线所在县(市)、区政府是提供建设用地、拆迁、建设环境协调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2023-06-08
    289人看过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出租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维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从业人员负担,规范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39号)精神,结合黄冈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城市出租车管理证照及其相关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黄冈市区出租车的证照由原来的17个减并为7个。(一)驾驶证。记分卡并入驾驶证。(二)行驶证。(三)车辆检验合格证。将原机动车季检、半年检记录卡、车辆尾气检测卡等合并为车辆检验合格证。(四)城市客运营运证。将原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计价器计量检定登记证等合并为城市客运营运证。(五)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将原出租车驾驶员培训证、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客运驾驶员上岗证等合并为营业
    2023-06-08
    291人看过
  •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使用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批次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将省国土资源厅的缴费通知转各区(市、县)政府,由各区(市、县)政府直接缴入国库。(二)贵阳市的城市批次用地及市级单独选址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财政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市级财政在当年预算中安排缴纳。(三)市辖区范围内的行政划拨用地(除开发区外),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用地单位开具《行政划拨用地收入缴费通知单》,由申请用地单位向市财政局缴纳行政划拨用地成本,纳入财政预算。县(市)范围内的行政划拨用地,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用地单位开具《行政划拨用地收入缴费
    2023-06-10
    348人看过
  •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依法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杜绝隐形交易,切实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现就市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必须依法公开进行。以下三类土地交易活动应当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一)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包括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以及土地的联营合作等交易;(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包括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换或赠与等交易;(三)因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实现而引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法院判决用于债务清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等交易活动纳入有形市场交易。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行预报制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出
    2023-06-10
    178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偿还等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二)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外商
    2023-04-22
    54人看过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整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最近,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在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公告”程序不到位、补偿费拖欠、收支方式不规范、“片区综合价”偏低等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以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是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依法行政、信用温州建设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
    2023-04-22
    240人看过
  •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用地和房屋建设项目税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用地和房屋建设项目税费征收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建设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用地和房屋建设项目税费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在益阳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建设的,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改革费、人防工程易地统建费、消防设施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筑企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白蚁防治费等9项收费,均在市城市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立的统一收费窗口收取;凡由市级收取的用地税费,均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的统一收费窗口收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搞“体外执收”。对不经过统一收费窗口的执收行为,各用地和房屋建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二、用地和房屋建设税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要在收费窗口公
    2023-04-22
    266人看过
  •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丹海高速公路(鞍山段)建设项目控制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城市人民政府,岫岩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划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将开工建设丹东至海城高速公路。为确保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拟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控制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6)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控制丹海高速公路(鞍山段)建设项目征地动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设计单位提供征地红线,严格控制丹海高速公路(鞍山段)建设项目用地。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有关部门不得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建设丹海高速公路(鞍山段)征地控制区(包括征地红线两侧各50米)新建永久性和临时性地上(地下)建筑物、附着物;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和耕种种类;不得新栽果树及其它苗木;不得挖砂取土、开山采石、开挖鱼塘等。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过程中一律按原地况进行征地补偿。二、
    2023-04-22
    153人看过
  •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玉林市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学校危房改造项目有关基建收费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推进我市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大会战学校危房改造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免收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基建收费3项,减收3项。具体是:一、免收规划局代收的城镇市政建设配套费(含玉州区、福绵管理区)、人防工程建设费。二、免收建设局代收的城镇市政建设配套费(指县、市)、教育附加费。三、免收工商局收取的施工合同签证费。四、按项目基建投资额的2.5‰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建设局收取的质监费。五、按检测成本减半收取气象局收取的防雷检测费。六、防震办收取的防震审核费,玉林市城区范围内每个项目收50元,玉林市城区范围外每个项目收100元。特此通知,请即贯彻执行。玉林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十月十日
    2023-06-10
    408人看过
  •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标准的通知
    东港区、岚山区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调整后的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收取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等级及界限划分和租金标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一、市区国有土地租赁租金等级及界限划分(一)商业用地。一级:1、东部:东至海滨二路,南至天津路,西至枣庄路,北至胶州路;2、西部:东至公园路,南至兴海路,西至金阳路,北至山东中路。二级:1、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连云港路,西至临沂北路,北至山海路;2、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迎宾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天德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三级:东至海岸线,南至上海路,西至合村路,北至桃花岛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四级:东至山海天路,南至滨海路,西至向阳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五级:东至海岸线,南至蔡家滩,西至同三高速公路
    2023-06-10
    273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州、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省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问题,我省一些地方不时发生争执,要求明确处理办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情况,特作如下通知:一、凡经人民政府登记发证的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持证人有使用权,如要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必须服从城镇总体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完善手续之后才能动工,否则按违章建筑论处。二、国家建设需用私人使用的宅基地,原宅基地使用户必须服从国家需要。对宅基地上的私人房屋、围墙、水井、种植物等应给以合理补偿。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需用私人使用的宅基地,都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过去业经政府或授权机关安排用于国家、集体建设和分配给居民建了房屋的,一律不再作处理。私人强占城镇空地、街基以及私人使用的宅基地,由当地政府按市政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四、城镇私人使用的宅基地,不准买卖、出租和自行转让。违者,由
    2023-04-22
    173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依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建设、房管、财政、物价等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配套单位,要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切实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发放给市和区县安居办公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采取“四带”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即:在招标方案中确定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明确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三、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
    2023-06-10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七级工伤赔偿的几个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关于玉林机械厂租用补偿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6
      机械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
    • 县人民政府立项乡村公路建设征用农民退耕还林地5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0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