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
患者在被告医院建立孕妇档案,并定期进行孕检,期间患者告知相关医务人员其系特殊血型(Rh阴性B型血)。后患者在被告医院产下女儿同时出现大出血,但因院方未提前储备血源,无法为其输血,最终导致患者失血过多而死亡。
法院认为,患者在被告处进行诊疗活动时,已向相关医务人员告知其既往病史及血型的特殊性,医务人员未尽到注意义务,未提前储备血源,致患者在产后大出血时未能及时得到抢救而死亡,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7万元。
【律师普法】
案例中的医疗机构正是违反了上述相关制度规范,未提前储备血源,其对于产后出血缺乏积极规范的预防措施和抢救处理,致患者未能及时得到抢救而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医学本身的风险性,临床急需用血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在产科,产后出血是分娩期的严重并发症,是产妇四大死亡原因之首,一旦血液供应不及时,就极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产科的术前备血问题也是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
-
剖腹产后产妇大出血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427人看过
-
产后大出血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80人看过
-
宜宾:拯救孕妇卫生厅全省寻熊猫血
467人看过
-
大夫接生致产妇大出血担责四成
326人看过
-
熊猫血国家有什么政策
320人看过
-
医院因验血失误致产妇死亡
346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破腹产孕妇大量出血死亡,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需要做医疗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按照责任进行赔偿。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比例以法院确定为准。根据鉴定指认医院过错责任程度,而A夫妇要求全额赔偿的诉称过高,所主张的医疗费、丧葬费、尸检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包含在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内
-
医疗机构为患者输血感染艾滋病医院如何承担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医疗机构为患者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医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患者及其近亲属可以要求血液制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工作人员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
-
产妇剖腹产手术大出血医院无血可输医院负赔偿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6医院无血可输的情况下由院方承担主要责任。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个人驾驶司机大脑出血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如果能够排除不是因雇佣活动而导致的死亡,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48小时内因病死亡应当按照工伤标准赔偿,有问题可以联系本律师。
-
孕妇血管循环死亡医院有责任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7此情况医院是有责任的。原因在于孕妇在怀孕后,会在医院接受B超和彩超检查。通过B超和彩超检查,可以对胎儿的血液循环看的很清楚,如果胎儿有疾病(比如少了一只脚),那么显示的血液循环也将是不完整的,医生负责点是可以发现的,并且有义务将情况告知孕妇。因此,你所述问题,医生是有一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