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贷案件法院如何实现执行目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08:22:17 214 人看过

民事借贷法院执行的标准: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事借贷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民事借贷纠纷处理方法有以下:

1、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

2、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对民事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和劝说,鼓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3、强制执行是指对付款内容的债权文件进行公证,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提起诉讼;

4、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

5、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钱或者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有条件的支付令,督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

6、诉讼,是指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双方争议案件进行协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民间借贷、借款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民间借贷、借款案件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
    2023-04-21
    35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民间借贷、借款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
    2023-04-13
    29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发现虚假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涉嫌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恶意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如何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所适用的标准为行为人作出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虚假诉讼罪的认定金额虚假诉讼罪的不需要犯罪金额进行认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和量刑是什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和量刑分别如下:1、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
    2023-03-24
    188人看过
  • 如何实现商标法目的
    对目的的分析表明,商标法服务于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利益、促进有效竞争从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的。商标法目的体现的利益平衡的机制主要是,商标权人、消费者、商标权人以外的生产、经营者等市场竞争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关系,特别是商标权人和商标权人以外的市场竞争者之间的竞争性利益的平衡关系。就商标权人与消费者的利益关系来说,商标权人的专用权的保护与促进消费者利益是一致的、相互联系的,消费者免于被混淆或欺骗的利益就是建立在的充分保护之上。另一方面,商标权人通过销售商标商品的利益也离不开对消费者免于被混淆或欺骗的利益的保障。商标专用权保护越充分,消费者利益实现的程度也越大,商标权人的利益也才越能被满足。如果商标专用权保护不力,消费者免于被混淆或欺骗的利益将受到影响。或者,当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发展到对消费者利益构成威胁时,将出现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和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失衡——通用化商标的保护就是一个例子。通用化商标
    2023-04-23
    436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如何执行
    1、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执行中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详见附件)。2、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自愿一次性足额支付现金的,执行法院应当准许。被执行人一次性足额支付现金后,执行法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3、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书后,为提出以一次性足额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担保责任的,执行法院应立即启动对担保财产的处置程序。对担保财产采取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变价措施时,仍应作出相应的裁定。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执行通知书和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裁定的送达,参照本院《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的规定,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担保财产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小区等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送达。5、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执行中不应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申报财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在征信系统记录或
    2023-02-09
    495人看过
  • 民事案件被执行人逃跑法院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被执行人逃跑的,并不影响法律的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财产,并且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
    2023-03-23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民事借贷案件法院怎样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民事借贷法院如何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6
      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
    • 民事借贷法院应该如何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
      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
    • 民事借贷法院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8
      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
    • 民事案件委托法院执行如何入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
      关于执行案件的委托执行问题,民事案件基层法院委托执行会怎么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作了专门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