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0:06:31 144 人看过

一、梅州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二、梅州城居民低保待遇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镇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完成调查核实,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就认定是否符合低保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在村(居)委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政府应当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至县民政局审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且能出示有效证据的,镇政府应当组织民主评议,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作出结论。经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应当将申请相关材料上传至县民政局审批。经民主评议认为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镇政府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出具《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个工作日

内通过镇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三、梅州城居民低保待遇材料

1.书面申请(需详细写明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低保原因);

2.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分户的,原则上需将户口迁到一起后申请);

3.申请人签名生效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书》;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及复印件;

6.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家庭成员就学证明、家庭成员服兵役证明;

7.残疾证、其他专项生活救助(优待)证明及复印件;

8.退休证、离退休养老保险金证明、失业保险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就业失业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9.患病诊断书和医疗费支付凭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结算单或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10老年人要提供子女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证明;

11.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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