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能监视居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44:31 330 人看过

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一、累犯可以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累犯一般不可以监外执行。累犯只要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就可以监外执行。其条件有: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监视居住是行政处罚吗?

不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三、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有: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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