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第七十二条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释义】本条是关于公益信托适用“类似原则”的规定。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的一个不同点是,公益信托中的“类似原则”的适用。私益信托终止后,如果信托文件中未规定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为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但是对于公益信托,除非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了明确的权利归属人。但是对于公益信托,除非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了明确的权利归属人,否则,信托不会终止。法院将使信托财产用于与初始信托“尽可能相似”的其他一些公益目的,从而使公益信托能够继续存在下去。这就是英美法上著名的“类似原则”。日本、韩国一些大陆法学者将此称之为“公益信托的继承性”。日本、韩国的信托法都作了这样的规定。比如《日本信托法》规定,公益信托终止,无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的,主管机关得依信托本旨,为类似目的,使信托继续存在。日本、韩国信托法上的类似原则与英美法上的不同主要是:适用机关不同。日本、韩国规定实施的机关是公益信托的主管机关,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英美的规定是法院,属于司法机关;适用范围不同。日本、韩国类似原则适用于公益信托终止时无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时;而英美法上的类似原则适用于公益目的不能实现的各种情况,范围比较广泛。本条对公益信托也规定了“类似原则”。首先,关于“类似原则”适用的前提,本条的规定是: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即如果在公益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就不能对该信托适用“类似原则”。“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指在信托文件中没有规定谁是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是指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信托财产归社会公众所有,因此仍不能确定具体的人员。第二,关于实施“类似原则”的审批。本条规定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才能实施“类似原则”。即公益信托中“类似原则”的运用,不是受托人可以任意进行的,必须要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审核,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才能批准适用“类似原则”。这也是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公益信托实施管理的延伸和继续。第三,具体的实施方法是由受托人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前者是指使信托关系存续,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后者是指将该信托财产转移给与原信托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将该信托财产转移给原信托具有近似目的的其他公益信托。
-
公益信托法律的适用(第59条)
361人看过
-
信托法释义
421人看过
-
公益信托当事人对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违法行为有权起诉(《信托法》第73条释义)
174人看过
-
公益信托名词解释
67人看过
-
公益信托定义及含义
92人看过
-
中国《信托法》中的公益信托条款节选
382人看过
公益信托是“私益信托” 的对称,为学术、技艺、慈善、宗教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而办理的信托,也指个人以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信托部门办理的公共福利事业的信托业务。 这种信托的受益人不是特指一个人或两个人,凡社会中享受这方面公益的人都是公益信托的受益... 更多>
-
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包括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4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的公益信托主要有四种类型: (1)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以作为信托财产的本金是否直接从事公益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前者的信托本金始终保持运营状态,仅以运营所得的收益部分从事公益活动,本金部分永续存于信托;后者的信托本金及其收益均可完全直接从事公益活动。相较而言,前者更适用于财产规模较大,且期限永续的情形;后者
-
信托公益信托哪些正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2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
-
信托受益人有哪些分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30(一)自益信托 自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指定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从信托性质上看,信托主要是为了他人利益,信托也源于为他人利益而产生的。信托早期主要是他益信托,后来,由于社会的发展,委托人开始利用信托为自己谋利益,也就出现了委托人将自己定为受益人的情形。通过这种形式,委托人可以把自己不能做、不便做的事项委托给信托机构去做,利用信托机构的专门人才和专业设施,使财产获取更大的收益。 (二)他益信托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