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不发属于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9:51:18 358 人看过

一、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不发属于违法吗

属于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承包土地补偿款确属于谁

个人承包的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种:土地补偿,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偿是补偿给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地上物补偿归地上物所有人。

就当事人与甲村签订的协议,虽然写明如果被征用补偿款全部给当事人个人,村委会盖章签字,都是由于该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村村民可以提出协议无效。

征用方直接与被征用人协商确定补偿额,并签订补偿协议。

补偿款一般是由征用方将全部补偿款支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向被征用人发放安置补偿和地上物补偿。但村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如有截留可向乡、县政府举报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土地补偿款属于哪类诉讼?

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款有争议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土地纠纷村委会和村委会是法院吗
    土地纠纷告状村委会不是民告官,是村民自发组织的自治组织。处理土地纠纷村委会应当依照法律、法令、政策,以事实为根据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努力争取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一、中介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是指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一种方式。中介合同违约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中介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中介合同违约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
    2023-03-24
    87人看过
  • 村委会保留征地补偿金是否违法
    1、村委会保留征地补偿金是否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保留征地补偿金并不违法。私自截留、非法占用征地补偿款的,可以构成贪污罪。二是有关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办理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一)享受误工补贴的村人员和补贴标准;(二)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情况;(三)村公益事业的设立、筹资计划和建设承包计划;(四)土地承包经营计划;(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承包计划;(六)宅基地使用计划;(七)征地补偿费使用和分配计划;(八)村集体财产的借贷处置,(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和成员权益的讨论、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
    2023-05-31
    401人看过
  •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
    一、征地是什么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二、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一律按以下标准执行: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其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增加3倍,但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不超过30倍。征用耕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以统
    2023-06-02
    490人看过
  • 土地补偿款是不是全部属于农民
    土地补偿款不是全部属于农民。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由集体掌管。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被征收人的,而流转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所以补偿款归农村集体所有。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高速公路道路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
    2023-03-31
    137人看过
  • 征收村民委员会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村民委员会土地补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但是,上述规定均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于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征地补偿不是同一个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也包括安置补助费和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村民集体决定的范畴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即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情形下,也不能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司法解释赋予了农民在土地征收安置方
    2023-03-19
    226人看过
  • 村委会扣40%的征地补偿款合理吗
    村委会保留40%的征地补偿金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金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成员所有,村委会保留40%的经济补偿金是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补偿款。”但是,上述规定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定为土地补偿。土地补偿与征地补偿不是同一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村民集体决定的范围不包括安置补助和
    2023-05-31
    66人看过
  • 未获占地补偿款村民告赢村委会
    200701070209来源:北京青年报李罡本报讯城市占地给了村里6000多万元补偿款,昌平区南邵村王东辉等60名村民却眼看着别人吃肉,自己连汤都没喝上,原因是这60名村民是后迁入南邵村的。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审结了60名村民状告村委会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法院认定南邵村村委会作出的对1986年后迁入的村民不给占地补偿款的决定违法,判决该村委会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对60名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2006年年初,昌平区卫星城东扩,征用了南邵村800亩土地,南邵村获得土地补偿款6000余万元。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了土地补偿款决议:1986年1月1日以后迁入南邵村的31户不参与分配补偿款,其余南邵村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费2.9万余元。为此,王东辉等60名村民向法院提起上述诉讼
    2023-04-22
    79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非法征地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费核算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关于农民起诉村委会要求承包村里土地的问题该类案件不应由法院受理。因为该类纠纷双方间尚未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在农民要求村委会发包给其土地的案件中,往
    2023-07-03
    412人看过
  •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因此,如果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典》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非法截留的歪风邪气,保障自
    2023-05-09
    65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涉嫌违法截留土地补偿,维权途径有哪些?
    村民若想截留土地补偿款,可以保留房屋和土地的证件,并及时录音或拍照录像以备证据保全。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裁决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村委会若要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保留房屋和土地的证件,并及时录音或拍照录像以备证据保全;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裁决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维 权 途 径 : 村 委 会 若 要 截 留 土 地 补 偿 款 , 村 民 可 以 尝 试 哪 些 方 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若村委会想要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可以尝试以下几种维权途径:1. 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村委会的行為超出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政
    2023-09-10
    474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
    一、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
    2023-04-27
    407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集体土地遇征收,补偿款都打给村委会了,合法吗
    对于广大被征地农民来说,能否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直接关系到他们在失地后的长远生计,其对民生的影响不可谓不重大。然而实践中,尽管《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3大类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去向均有较为明晰的规定,但由于14年前立法技术的局限性,仍留下了有很多似是而非的操作空间。实践中,补偿款被全额支付给了村民委员便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案例:全部征地补偿款都被打给了村民委员?】李先生是山西省A市B县某村村民。2008年,因修建高速公路的需要,李先生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其中,李先生家的5亩承包田被征收,依照相关征收补偿标准,李先生的5亩地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费7.5万元,安置补偿费3万元,以及青苗补助费7500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李先生却迟迟没能拿到任何补偿。于是他找到B县政府了解情况。县政府答复称,已将上述款项打给村民委员,让李
    2023-04-19
    370人看过
  • 村委会对于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村委会对于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怎么办应当向法院起诉村委会,如果在土地承包合同中有仲裁约定的,才能申请仲裁,法院就不能管辖。当事人需要经过认真准备证据,仔细确定诉讼请求,并且经过律师努力后,才能打赢官司。具体的索赔金额也要根据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和实际损失来计算。《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宅基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条件1、宅基地申请条件(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买卖
    2023-05-03
    60人看过
  • 村委会拒不支付征地补偿款,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由全体村民共同决定。如果村委会不发放补偿款,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其成员公开,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补偿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地方案,应当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编制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地的地点、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苗木的种类、数量;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土地的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补偿;安置补助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
    2023-05-31
    38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村委会给村民发放土地补偿金违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7
      属于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
    • 村委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村建设属于挪用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7
      看补偿费的性质。如果是征收农民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那么根据各省的规定,一般都是要求按比例直接分给承包的农户的,村委会只可以提留一定比例,从各省看不超过30%。如果征收的不是农民的承包地,而是集体的荒山荒坡等,那么是否进行集体财产分配,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定的。
    • 村委会将土地补偿款发放到村委会那里, 村委会不给发放, 有什么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1、村委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
    • 村委会转付给村民的土地费(安置补偿款)是否属于村民合法收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6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纠纷: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范围和原则(一)可以分配的征地补偿款的范围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费用,还有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的,不存在在集体成员间分配问题,若村组集体违法扣留
    • 村委会打征地补偿款给村民算是违法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9
      征收方将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村民,是合法的吗,补偿还能提高吗? 家住江苏某地的柳先生今年年初因为修高速路,自家五亩耕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由于补偿价格一直不满意没同意签补偿协议,征收方就把征地补偿款强行打给柳先生了,还声称补偿款已经发了,不同意征收也没用。 像柳先生一样遭遇的被征收人,现实中确实不少。补偿款强行打到被征收人账上,真的向上面村委讲的那样,就只能接受了?这样强制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