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假冒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43:55 94 人看过

反向假冒是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近年,涉嫌构成反向假冒行为的案件在许多地方时有发生,由于《商标法》规定较为笼统,许多新问题、新现象亟待探讨。

一、对反向假冒行为构成要件的理解

(一)行为主体既可能是生产商也可能是销售商。一些人从字面上理解,认为行为主体只限于经销商,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生产商将更换商标后的商品销售给销售商或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同样是投入市场的行为。

(二)主观上,行为人事先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或事后取得商标注册人同意,同样构成反向假冒行为。一些观点认为,行为人如果是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人,则可以视为已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许可使用仅限于使用该注册商标或不使用该注册商标,而被许可人无权更换该注册商标。

(三)对更换行为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字面意义,应该做扩展理解。更换的表现形式应该有以下几种:①行为人撤换掉原注册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②行为人用自己的商标覆盖原注册商标;③行为人撤换掉原注册商标换上第三人的商标(已经第三人同意);④行为人用第三人的商标覆盖原注册商标(已经第三人同意);⑤行为人仅仅撤换掉原注册商标但并不加贴任何商标;⑥行为人既不撤换也不覆盖原注册商标,而是将带有原注册商标的商品重新进行包装或分装并加贴自己的商标,如把大包装糖果换成小包装糖果等。

(四)对投入市场行为的理解。市场是指一切商品经济行为发生、变更、发展和消灭的空间领域。因此,将商品投入市场的行为应不仅仅局限于商品销售领域,还应当指行为人不以直接消费为目的而是以谋取某种利益为目的将该商品的注册商标更换后将要进行的一系列商业行为,包括即将发生的商业行为。

二、反向假冒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需注意的问题

(一)如果该更换行为发生前已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则不属于反向假冒行为;如果行为人在行为发生后获得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虽然构成反向假冒行为,但按照知识产权可以协商解决的原则,该侵权责任可以免除或通过民事协商途径解决。

(二)法律适用问题。由于修改后的《商标法》已经就反向假冒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一般应当适用《商标法》定性处理,如果确因情况复杂适用《商标法》有难度,也可以寻求其他法律定性处理。

(三)关于商品的来源问题。一般来说,商品应该为原商标注册人自己生产的商品;但如果该商品为原商标注册人从别处购得同样视为原商标注册人自己生产的商品。

(四)关于商品属性改变问题。有观点认为按照对商品属性改变与否,反向假冒行为可以分为整体反向假冒行为和部分反向假冒行为,但掌握起来有一定困难。在执法过程中,对商品属性的改变程度的认识务求慎重,如果该商品在物理性质上改变较大(如中药店配制中草药)或已经发生化学改变(如白酒配兑为鸡尾酒),则不宜判定为反向假冒。

(五)如果更换的商标仍为原注册人的商标但与原先使用的商标不同,或者未经许可更换为第三人的注册商标,则构成一般商标侵权行为与反向假冒行为的责任竞合,可以视其具体情形定性处理:如果行为人更换的商标比原注册商标的价值更大、知名度更高,应当认定为一般侵权行为,反之,认定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行为人更换的第三人的商标比原注册商标价值更大、知名度更高,则应当认定为一般侵权行为,反之,认定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已经第三人同意,将原注册商标更换为第三人的商标,则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向假冒相关文章
  • 反向假冒也侵权
    反向假冒
    案例2004年3月,季老板投资成立了一家肉制品有限公司,自己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由于肉制品加工所使用的猪肉都是本公司饲养场绿色喂养的生猪,因而所生产加工的香肠肉嫩味香,价廉物美,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常常出现客户排队等货的现象。去年底,临近春节期间,香肠产品供不应求,甚至一些合同订单都无法及时履行。季老板心急如焚,组织员工加班加点,但由于猪肉货源不足,香肠产品仍有近4吨的缺口。季老板偶然得知邻近的一家私营食品加工厂的香肠产品有较多库存,且产品质量与自己公司的香肠差异不大。于是季老板私下让本公司的一名员工以个人的名义到食品加工厂用现款购买了4吨香肠产品,运回住所,组织工人拆去原有包装,重新灌装到印有肉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合格证的产品包装袋内,卖给了客户。春节刚过,知道了真实情况的私营食品加工厂的王厂长认为季老板侵犯了本厂的商标专用权和公平竞争权,一纸投诉书将季老板告到了当地工商行
    2023-06-07
    390人看过
  • 何谓商标反向假冒
    所谓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为:假冒者以合法渠道购得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该行为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同样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并且欺骗了消费者。我国《》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据此,商标反向假冒属于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商标专有权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反向假冒的,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与对方协商解决;
    2023-04-23
    441人看过
  • 反向假冒如何维权
    来电显示:我开了一家服装厂,商标进行了注册。前一段时间,我把厂里生产的价值30万元的服装批发给了一家贸易公司销售。最近我发现,该贸易公司竟然将我厂的服装上的商标撕掉,贴上自己公司的商标,再将服装卖出去,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权?杨先生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该贸易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所谓反向假冒行为,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杨先生所在服装厂的商标已经注册,依法应当受到保护,贸易公司将购来的服装去掉他人的注册商标后,换成自己的商标并进行销售,显然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杨先生应当事先和购买人签订协议约定,限制贴牌的违法行为发生。发现对方的违法行为后,杨先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打假,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收集证据,通过法律诉讼维权。
    2023-06-07
    241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的反向假冒
    网友提问:我想问问律师,什么是商标的反向假冒?律师回答: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
    2023-04-23
    280人看过
  • 反向假冒的扩大解释论
    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新增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将学界惯称为反向假冒的行为明确为法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商标执法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该条款中的更换一词并非仅指行为人撤换掉原注册商标然后换上自己的商标,要完整地理解更换的含义,应当对其作扩大解释。这种观点认为,更换的形式还应当包括行为人用自己的商标覆盖原注册商标,以第三人的商标更换或者掩盖原注册商标(根据是否经过第三人同意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将原注册商标消除而不再加贴任何商标,将带有原注册商标的商品重新进行包装或分装并加贴自己或他人商标等。这一观点认为以上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剥离其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剥夺了商标注册人向消费者展示自己的商标的权利和创建自己品牌、获得商誉的机会,应属《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所规制的行为。
    2023-06-07
    287人看过
  • 美国商标法中的反向假冒理论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5月受理了我国第一起商标反向假冒案,1998年6月作出了判决。该案例曾在知识产权界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讨论。有人认为“似乎难以自圆其说”(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研究》,第1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还有人认为这“在国外是老问题,并且是已经解决了”(注: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18页。)。笔者无意于在本文中对此作出评论。美国关于反向假冒的学说及其判例甚为发达,近年来有所发展。在评价、借鉴之前,不妨先看看美国知识产权中反向假冒理论是如何发展的。比较研究外国同类的法律制度既可以反思本国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又可以启迪本国法律制度的改革(注:勒内。达维德著,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希冀本文能够推动我国对反向假冒理论的深入研究。一、反向假冒学说的发展几年前,有支“迷你”乐队成功地发行了一张唱片
    2023-04-23
    475人看过
  • 反向假冒与反向混淆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反向假冒反向假冒,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新增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将学界惯称为反向假冒的行为明确为法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所谓反向假冒,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二、什么是反向混淆所谓反向混淆,是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正向混淆)相对而言的,即在后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已使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以致于消费者会误认为在前的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来源于在后商标使用人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赞助或认可的联系。实践中,在后商标使用人可能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用作商标、商号、商品名称等商业标识。反向混淆一词并不是传统商标法律制度中的概念,它是由上世纪70年代美国法院通过若干相关案例提炼而来。我国商标法并未明确规定反向混淆问题,学术界对此也鲜有论及,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纷繁复杂,法院在处
    2023-06-07
    103人看过
  • 小议商标反向假冒(二)
    完善我国商标法规制反向假冒的建议《商标法》第52条第4款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规定,是吸收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理念,以保护商标权人的在先权利。比较各国法律,并衡量各学说,可以发现我国新《商标法》对反向假冒行为的规制存在一定缺陷。(一)应对投入市场进行扩张解释多数学者认为投入市场应解释为在市场中销售的行为,但在商标反向假冒中投入市场主要是指但绝不应仅限于在市场中销信的行为,还应包括任何在公众场合进行广泛使用,如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澳大利亚商标法规定,在明知或应知注册商标己被篡改或注册商标己被去除或注册商标被欺骗性的使用的情祝下,销售该商品,为销售而陈列该商品,为生产或交易而占有或者进口该商品,同样构成刑事犯罪。这一立法我国应予借鉴。相应地对《商标法》第52条第4款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应做扩大解释,即不仅销售反向假冒商品属
    2023-04-23
    462人看过
  • 反向假冒构成犯罪吗
    反向假冒会犯罪吗世界各国对于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立法基本上表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将该行为视作商标侵权而通过商标法作出禁止性规定。另一种不是从侵犯商标权角度,而是从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来看待商标反向假冒的,它们把禁止商标反向假冒放到不正当竞争法中。另外,《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也把它看作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予以禁止。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已明确地将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视作商标侵权行为,所以对于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可以用商标侵权对其进行规制。认为除此之外,还应该同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规制,因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虽直接涉及商标使用的行为,却又具有很浓的不正当竞争色彩。并且同时使用两部法律对其进行规制还有如下原因:一方面《商标法》很难做到对注册商标进行全面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商标保护在市场上的必然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存在部分规定交叉与重叠的情况,其中有些是不可
    2023-06-14
    491人看过
  • 商标反向假冒的侵权分析
    首先,这种反向假冒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了损害,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损害。直接损害的就是商标权利人的利益。这种利益既包括商品上体现的直接财产利益,也包括企业商标上体现的无形价值。表面上商标权人把商品卖出好像是已经实现了其商品上的价值。但事实上其商标上的利益是受到了侵害。因为从前述的对商标的本质功能上考察,商标从其最初的区别商品的功能到后来的可以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进行转让,这个发展的历史说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有了改变,不仅在于保护商标的财产利益,而且也开始重视了对商标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给予保护了。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饱含了创作者的心血与汗水,物化载体的价值与其无法相提并论。正是由于创作者的精心投入,其智力成果受到了社会和消费者的欢迎,物化于有形载体中的无形产品成为畅销品。这就是为什么驰名商标的价值这么大。一批假冒商品上市造成的损失除了销售直接减少外,往往会对该商标的市场声誉造成毁灭性的打击,19
    2023-06-07
    356人看过
  • 怎样辨别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亦违背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
    2023-08-04
    330人看过
  • 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侵权人是销售商或者中间商,二、侵权人去除、覆盖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04-18
    117人看过
  • 商标反向假冒如何救济
    当事人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要通过委托有涉外代理权的机构办理。商标反向假冒不仅损害了商标持有人的权利,而且也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作为权利人需要积极的索赔,但是索赔过程比较的复杂,且容易产生纠纷,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一、如何认定反向假冒商标侵权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的行为其行为表现形式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在行为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别,同样损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欺骗了消费者,造成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对于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行为完全可以运用刑事手段予以制裁。(1)在行
    2023-03-21
    264人看过
  • 商标的反向假冒是什么意思
    反向假冒乃假冒的“反向”,既然假冒商标行为是指在自己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那么反向假冒商标行为则是指在他人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即未经他人许可,在自己所有的他人生产的商品上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
    2023-05-02
    61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向假冒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 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更多>

    #反向假冒
    相关咨询
    • 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能够否定为侵权行为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愈益发达,商标的价值逐渐凸显,假借他人商品为自己创品牌的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也开始浮出水面。与正向假冒行为相比,该行为具有更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且损害了商标标示来源、保障品质及广告宣传这三大基本功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 商标的假冒和反向假冒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20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某一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册。如在未注册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加注"注"或"R"注册标记,或者在产品的广告、说明书等宣传品上冒称注册商标等。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
    • 2022年商标反向假冒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商标反向假冒的认定: (1)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 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 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
    • 怎样认定一个商标是反向假冒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0
      商标反向假冒的认定: (1)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 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 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
    • 商标反向假冒一般形式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商标反向假冒的认定: (1)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 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 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