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9:00:54 292 人看过

1、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3、财产保险合同保障的并非财产本身,而是财产中所包含的保险利益。

具体包括:

(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2)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3)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适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

(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4、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一般情况下,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存在。

5、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保险利益转移往往发生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前。

6、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

人身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具体具体包括:

(1)为自己投保;

(2)为他人投保:亲密的血缘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经济上的利益关系。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人身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即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条件,而不是给付的前提条件。

8、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分为两种情况,即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和非专属投保人。

9、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或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各种固定场所如饭店、旅馆影剧院等可投保公众责任险;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可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可投保职业责任保险;雇主可投保雇主责任保险。

10、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

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信用行为。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信用保险,而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债权人有要求,可以投保保证保险。

保险利益原则的构成要件

保险利益是构成保险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保险合同有效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要件:

(一)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在英国一般称为“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所承认的。”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对不法利益,如以违反善良风俗所生的利益而为的保险,不问投保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任何人对贪污、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均无可保利益,因为这些利益是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虽然签定了合同,但合同一律无效;

(二)可保利益必须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这样才能使计算作到基本合理。如果损失不是经济上的利益,便无法计算。如所有权、债权、担保物权等,还有精神创伤、政治打击等,难以用货币衡量,因而不构成保险利益;

(三)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和能够实现的利益。“确定利益”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利益或因现有利益而产生之期待利益已经确定。所谓“能够实现”是指它是事实上的经济利益或客观的利益。保险利益可以是现有利益和直接利益,也可以是预期利益和间接利益,现有利益较容易确定,期待利益则往往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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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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