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主体,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情形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情形如下:
1、管理人未勤勉尽职履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
2、管理人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该种损害赔偿作为共益债务,首先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以上二种情况下引发的相关诉讼,都与管理人的特定身份相关,该种类型的诉讼管理人通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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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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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诉讼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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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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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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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可否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这是可以的。管理人与破产案件本身不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但管理人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并非其自身享有此项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职权。《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对于债务人的欺诈行为和偏颇性清偿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对于破产法第31、32条规定的行为,管理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并由相对人返还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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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后能否作为诉讼主体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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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个人能作为诉讼主体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您的问题不明确,在涉及公司的诉讼中,公司、发起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垫资人等都有可能作为诉讼主体,要以具体案件情况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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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主体一个能否作为行政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4一般主体能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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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监督管理机关, 公安分局是否能作为诉讼主体?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8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指挥。拆迁完成后,指挥部解散。拆迁指挥部是非法定机构或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拆迁指挥部不独立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