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21:49 114 人看过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

二是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

律师补充: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辖区外应当通知当地机关协助,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拘传证。抗拒的可使用械具,强制到案。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使用戒具。使用戒具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戒具。

拘传应当立即询问;一次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拘传相关文章
  • 2022公安机关适用拘传条件
    一、公安机关适用拘传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公安机关对需要拘传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二、传唤和拘传的区别1.性质不同。如上所述,拘传出现在《刑事诉讼法》第六章强制措施的规定当中,是强制力最小的一种强制措施。而传唤作为一种侦查行为,出现在《刑事诉讼法》第十
    2022-09-26
    62人看过
  • 具备了什么条件适用拘传
    一、具备了什么条件适用拘传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二是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辖区外应当通知当地机关协助,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拘传证。抗拒的可使用械具,强制到案。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使用戒具。使用戒具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戒具。拘传应当立即询问;一次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
    2024-01-24
    50人看过
  • 适用拘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适用拘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也必须要求其到庭。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即是。第二,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法律要求必须用法院传票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送达方式,传唤的次数是两次。第三,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正当理由,即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如自然灾害、突然病重等情况。没有这类理由,当事人的其他借口均不成立。
    2023-06-14
    423人看过
  • 拘传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有什么程序?
    一、拘传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也必须要求其到庭。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即是。(二)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法律要求必须用法院传票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送达方式,传唤的次数是两次。(三)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正当理由,即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如自然灾害、突然病重等情况。没有这类理由,当事人的其他借口均不成立。以上三条同时具备时,人民法院才能适用拘传措施。适用
    2023-06-04
    320人看过
  • 治安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公安机关进行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人的时候,是需要使用传唤证的,没有传唤证是不可以随便的传唤他人,公安机关也不可以。一、警察笔录范文及流程口头传唤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违法嫌疑人以口传方式让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不管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怎样的措施,但是都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下:1、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4、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
    2023-04-10
    155人看过
  • 刑事拘传适合什么条件?
    一、刑事拘传适合什么条件?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二是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辖区外应当通知当地机关协助,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拘传证。抗拒的可使用械具,强制到案。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使用戒具。使用戒具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戒具。拘传应当立即询问;一次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
    2024-01-28
    105人看过
  • 刑事拘传的适用对象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拘传的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刑事拘传的特点有:(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有:(一)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二)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三)被告或被告的法
    2023-08-04
    305人看过
  • 传唤和拘传的适用对象上的区别
    一、传唤和拘传的适用对象上的区别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传唤适用的对象是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拘传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1、强化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执行工作中,表面上无财产可执行的单位、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段,其他人
    2023-04-13
    263人看过
  • 执行拘传的条件
    一、执行拘传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2)已经两次传票传唤。(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二、拘传适用情形执行人员实际上有时只需要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即可解决问题,一旦宣布司法拘留,在后续的工作中反而增加了矛盾,丧失了工作余地。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运用拘传措施不仅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清其财产状况,进行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可成为排除妨碍执行的行为有力措施。《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可以适用拘传措施。但为了防止操作的随意性,对拘传的具体执行方式作了限制性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适用拘传措施,
    2023-04-25
    190人看过
  • 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一)拘留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有以下特点: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
    2023-04-22
    414人看过
  • 2024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拘传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3)被执行人非法转移、隐匿已被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和其他人发觉的财产,拒不说明财产去向的;(4)被执行财产被毁灭、损坏,其价值不足清偿债务,又不说明原因的;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被毁灭、损坏的又不说明原因的;(5)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而不说明债务人及数额的。2、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只
    2024-03-26
    65人看过
  • 传唤、拘传与留置的理解与适用
    留置和治安传唤是行政强制性措施,刑事诉讼中的传唤属于侦查措施,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留置盘问适用于以下4种情形:1)当事人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留置盘问时间自被盘问人带至公安机关之日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对于到期不批准继续留置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留置盘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拘传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械具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只能适用于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传唤不到案,或如不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逃跑或走漏消息的情形。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不得连续使用,拘传时间届满,对被拘传人未依法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2023-06-08
    195人看过
  • 适用拘传要注意的问题
    (一)强化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执行工作中,表面上无财产可执行的单位、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段,其他人也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调查,致使法院无法执行。对此,拘传无疑是很有效的强制手段,让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身感受法律的强制措施,并通过这一措施的多次适用,威慑其嚣张气焰,震慑其蔑视法律的心态,并通过降低其形象,使其无所遁其行,必将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二)多用拘传,慎用拘留。由于拘传的效果要好于拘留,因此在执行中,要把握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适用拘留。只有在反复适用拘传失效后,才能适用拘留。(三)充分发挥拘传作用。拘传时可以通知新闻媒体参加,将其藐视法庭、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拘传的效果。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要让其如实陈述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作出履行计划,可以通过开庭,让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如果
    2023-03-18
    247人看过
  • 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走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什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2024-01-21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传
    词条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多>

    #拘传
    相关咨询
    • 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拘传的适用条件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3)
    • 可以适用拘传的案件适用条件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
    • 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拘传的时间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拘传的适用条件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 (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 (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
    • 适用拘传的条件包括了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1
      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2、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 3、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
    • 适用拘传的基本程序是怎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8
      可以参考以下关于适用拘传的基本程序: (1)由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3)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