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跳楼的,如果医院没有过错的,一般是不应当赔偿的。如果是病人和其他病人发生争执或是和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或医院违反规定没有尽到看护或医疗的责任的,同时病人自杀和医院没有尽到责任有因果关系的,那么医院应当为病人的自杀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医疗责任纠纷相关法律条文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1、首先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6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二、医生见死不救该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医院和医生的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见死不救如果构成犯罪只可能是不作为犯罪,医院的医生,在有条件救治伤者时拒不救治,就可能构成犯罪。
三、医院拒收病人报销怎么投诉
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对于病人的初步诊治、抢救,任何医院的医生都不能推诿患者,必须做出初步的诊治。按照医疗核心制度的首诊负责制规定首诊科室应建立病人住院档案,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诊治,不得推诿病人;对急诊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或延迟救治。还明确规定: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的责任。所以,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医院,所有的医生对接诊的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
但是初步诊治完成后,不代表一定必须进一步诊治甚至住院治疗。例如,一名基层医院的医生,接诊了一个肿瘤的患者,有可能需要做手术或放疗,作为基层医院是没能力完成这些诊疗项目的,会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而三甲医院的门诊医生,发现患者需要住院时,但住院部无病房,无法满足进一步治疗的要求,在判定病情相对稳定后,会建议患者到其他医院进一步诊治。
更极端的情况是,某个阶段,大量患者集中都蜂拥到某医院集中就诊,造成了超出医院诊治能力时
,医院也会建议患者尽量到其他医院诊治。如前一段,上海市的中山医院急诊科爆棚,医院不得不贴出告示建议到其他医院就诊,但该院领导也明确表示,对于已经来急诊科就诊的患者,也一定会进行初步的诊治。
总之,对于首诊的患者,医院必须进行初步的诊治评估,不能拒诊,初诊后是否进一步治疗或收住院治疗,那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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