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0:40:14 266 人看过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一、犯罪预备被制止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不是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嫖娼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如下:

1、传唤至公安机关;

2、讯问、查证;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总而言之,嫖娼不属于犯罪行为,嫖娼被抓后一般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一般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三、如何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以下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3、特征不同。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卖淫与嫖娼是否被承认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
    2023-07-11
    211人看过
  • 卖淫嫖娼被罚款
    以下行为构成犯罪:1、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2、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强奸罪及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处罚更为严重,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情形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嫖娼被抓是什么处罚嫖娼被抓的处罚,具体如下:1、嫖娼者一般会被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轻的,会被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3、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会被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
    2023-07-06
    91人看过
  • 确认卖淫嫖娼的基本要素
    卖淫是指,自愿为了营利而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通过支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方法,和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目前,卖淫嫖娼的中的营利,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财物或其他的物质利益。在实践中,只要双方的性行为中涉及了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的物质利益,公安部门就会将其认定这种行为是卖淫嫖娼行为。本罪的认定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取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2)行为人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
    2023-07-01
    448人看过
  • 判定卖淫嫖娼罪的刑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不构成犯罪,进行治安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关于卖淫嫖娼的认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7-05
    329人看过
  • 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卖淫、嫖宿暗娼的问题,要注意区分生活作风问题引发的不正当行为。前者是金钱交易,而后者则不是金钱和肉体的交易。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2023-04-30
    425人看过
  • 介绍卖淫嫖娼罪警察如何取证?
    主要有犯罪分子进行相关犯罪事实的音视频资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在现实社会中,组织卖淫尤其是组织处女卖淫能够获得巨额的不法收入,而罪名获得的刑罚相对较轻,故某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不断犯罪。一、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
    2023-06-22
    404人看过
  • 如何看初次卖淫嫖娼从轻处罚
    在南昌市公安局出台的《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甫一公布便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这一新规,凡是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以及因生活所迫卖淫的都可从轻处罚。如何看初次卖淫嫖娼从轻处罚?这样的规定还会使公众误认为公安机对卖淫、嫖娼的宽容,这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默许和纵容的恶果。南昌市公安局出台的《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甫一公布便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这一新规,凡是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以及因生活所迫卖淫的都可从轻处罚。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须受到法律的惩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都有相关的规定。而南昌市之所以将法律进一步细化,据说是出于人性化的需要。从犯罪的心理角度看,法律惩罚的越严厉,才使犯罪分子越感到惧怕。或者说,犯罪成本越高,越使犯罪分子不敢轻易犯罪。而犯罪成本降低
    2023-04-25
    59人看过
  • 卖淫嫖娼要双方吗
    刑事诉讼法
    一、卖淫嫖娼要双方吗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需要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申述,还有民警的抓获记录等等。卖淫嫖娼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对于行为人如果被抓获了,一般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犯罪。证据包括: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
    2023-03-27
    287人看过
  •  卖淫与嫖娼所得的金钱命运如何?
    这段文字强调了卖淫所得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卖淫所得的收入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同时,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这表明卖淫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不会容忍这种行为的存在。卖淫所得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卖淫所得的收入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卖 淫 的 财 产 没 收 规 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卖淫的财产应当予以没收。这一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卖淫场所的处罚:对于卖淫场所的经营者,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 卖淫人员的处罚:对参与卖淫的妇女,处五
    2023-09-03
    143人看过
  • 卖淫、嫖娼的认定及办案程序是什么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二)讯问、查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卖淫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
    2023-06-01
    306人看过
  •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组织他人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条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三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2023-06-11
    115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
    2023-02-21
    376人看过
  • 公安局如何认定嫖娼
    刑事诉讼法
    一、公安局怎样认定嫖娼1、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必须重证据。2、目前,我国在查处治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仅有嫌疑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3、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4、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二、对卖淫嫖娼涉及的场所及其人员的处罚1、对卖淫嫖娼所涉及场所或单位的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旅馆业
    2023-03-27
    59人看过
  • 卖淫嫖娼算不算违法
    卖淫嫖娼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是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违法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行为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对象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
    2023-08-01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卖淫嫖娼怎么认定是不是嫖娼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3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激情或者生理需求为目的。这就排除了:以恋爱为基础发生的婚前、婚外性行为;以交朋友、单纯追求性刺激为目的而发生的性行为;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单纯地为获得生理满足而发生的性行为。 目前,关于卖淫嫖娼的认定,
    • 律师如何界定卖淫嫖娼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1、查处卖淫、嫖娼行为,包括查处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行为。首要的问题是:如何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的定义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激情或者生理需求为目的。 2、这就排除了:以恋爱为基础发生的婚前、婚外性行为;以交朋友、
    • 如何处理卖淫嫖娼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如何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1
      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在我国,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 怎么判定卖淫嫖娼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2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指卖淫者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的主观目的是营利,而不是以感情、激情或者生理需求为目的。这就排除了:以恋爱为基础发生的婚前、婚外性行为;以交朋友、单纯追求性刺激为目的而发生的性行为;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单纯地为获得生理满足而发生的性行为。 目前,关于卖淫嫖娼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