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复议机关主要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国务院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注意: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如果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复议机关是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的复议机关是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复议机关是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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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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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以哪些机关为主体的,该向谁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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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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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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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是否可以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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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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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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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对作出的哪些行为进行审查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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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书具体要如何做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作为) 申请人:万某芽、张某盛、张某珍,同住余姚**村南区72号。 被申请人:**市国土资源局,住**江东区民安民东路81号。 法定代表人:史某萍,局长。 复议请求:决定被申请人履行国家赔偿等依法行政的职责。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15年1月3日,以挂号信(见附一),向被申请人寄送了《行政赔偿申请书》(见附二)。不服被申请人不作为的争议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下: 一、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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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角度, 对认定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如何作出行政复议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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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9下列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一般不能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报,但《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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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更改后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更改后的答案是:可以。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