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0:20:10 218 人看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

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

一、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个人代理商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看双方是否符合存在劳动关系的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工资发放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

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三、劳动仲裁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要么是证据不足,要么是没有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工资的,双方当事人有劳动争议的,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需要依法作出相关的裁判的。先调后仲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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