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伤残鉴定费应该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31:51 466 人看过

不构成伤残的鉴定费应该由主张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在判决作出后由不构成伤残的一方来承担。如果在伤残鉴定中,包含了三期鉴定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被告方需要承担鉴定费中的部分份额。

伤残鉴定标准是:

1、一至四级代为缴纳医疗保险,每月补贴伤残津贴,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伤残补助金由本人27个月工资按等级依次递减计算;

2、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五至六级补贴社保;

3、七至九级伤残补助金由本人13个月工资依次递减,再根据当地标准解约时补贴医疗就业补助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

(一)申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

2、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二级伤残则乘以90%;

3、依此类推,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二)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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