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举证时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1:52:22 274 人看过

1、举证期限

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完成举证。

2、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想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3、申请延期举证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4、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5、申请证据保全

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一、房产继承多久过诉讼时效

1、房产继承3年过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是3年,从起诉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继承相关文章
  • 买房要注意哪些纠纷问题
    一、买房要注意哪些纠纷问题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多种类型的纠纷,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已经参与过房改流程的公有住宅的销售争夺战;私有财产及二手房产权交易中的诸多矛盾;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所引起的纷争;房地产所有权纠纷;涉及房屋赠与、互易以及继承事宜产生的种种问题;以及在物业管理环节中所引发的争议与冲突;此外,还存在着关于相邻权方面的各种纠纷。《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买安置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买安置房要注意的问题是:1.注意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
    2024-04-04
    408人看过
  • 举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属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若该证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关键作用,则作出该证言的证人为关键证人。关键证人应当到庭作证。对关键证人的证言无异议、或关键证人出庭确有困难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直接提交书面证言。
    2023-04-30
    96人看过
  • 借款纠纷举证问题
    借款纠纷的举证:(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二)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三)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四)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五)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六)其他证据。借款纠纷举证的要求:(一)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
    2023-03-11
    349人看过
  • 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转继承的发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024-04-30
    351人看过
  • 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有哪些注意问题
    有以下事项是继承人在放自己继承权时需要注意的:1、放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表示;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3、其他注意问题。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有哪些注意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
    2022-07-01
    366人看过
  • 继承房产纠纷问题
    房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解决。3、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能否将部分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能将部分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式: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
    2023-06-24
    270人看过
  • 继承债务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注意下列问题:1.要查清遗产的实际价值。2.继承人偿还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为强制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为自愿原则。一、父母赌债子女要承担吗除非继承的条件下需要承担,否则不承担。首先,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
    2023-03-22
    442人看过
  • 借贷纠纷案件举证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与其相对应的就是主张责任。所谓主张责任,是指当事人未向法院主张的事实或利益,法院视其不存在,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该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诉讼原则上采辩论主义,除非涉及到公序良俗,就某一事实或者利益,当事人首先有其主张,若当事人未作主张,作为中立的裁判者的法院,仅能视这一事实不存在或者当事人放弃了这一利益,而不能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就一个具体的民事纠纷案件来说,律师为达到已方的诉讼目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责任对证据进行组织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完成已方的主张责任,充分展示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来说,律师在办案时须注意以下问题: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律师应告知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
    2023-04-23
    247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注意哪些问题
    一、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三、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5、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
    2023-06-24
    214人看过
  • 在转租承租房屋时为避免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什么样的转租房屋不要租1、拖欠租金的,如转租人拖欠业主租金,那么转租人就不能转租该房屋;2、转租人在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业主与转租人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如果业主同意转租才能转租;业主不同意转租的,转租人不能擅自转租。承租转租房屋注意事项首先,我们要注意转租人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和转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转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业主签定的租赁合同,我们要确保转租人的身份信息正确和是否具有转租的权限,以免上当受骗;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如果不问清,有可能会因谁缴费而发生争议;3、要求转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以免被要求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转租方提供租金收据,这些必须要清楚明白,以确保房屋转租期限在剩余的租
    2023-04-21
    341人看过
  • 专利侵权举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侵权举证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专利权合法有效。2、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3、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
    2024-05-15
    468人看过
  • 如何处理遗产继承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处理遗产继承纠纷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2)合法原则。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受法律保护。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02-06
    154人看过
  • 遗嘱房产纠纷之房产继承中需注意的问题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4、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如何写房产继承遗嘱房产遗嘱一般要像以下这样写:1、遗嘱人必须要有履行遗嘱的能力;2、遗嘱必须要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可以随意就取消没有办法劳动,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不可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2023-07-26
    282人看过
  • 应注意个人债务纠纷的哪些问题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三)重视担保期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
    2023-03-20
    43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二)遗嘱继承人; (三)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更多>

    #房产继承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问题哪些举证需要注意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一、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有: 1、双方必须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 2、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3、注意诉讼时效。 二、民间借贷纠纷举证的证据有: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信息; 3、提供抵押物信息; 4、付款付息凭证; 5、其他证据。
    •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有哪些,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8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一)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二)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三)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一)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二)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
    • 公证继承委托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办理继承公证,除了带齐相关材料以外,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必须要全体继承人都到场,而且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经死亡的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那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 继承著作权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6
      继承著作权时要注意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提出。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即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 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7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么举证?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