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43:32 436 人看过

一、民法典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规定。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而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继承权(关于宅基地继承规定)
    随着新一年的开始,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也开始正式实行了。并且,随着农村土地的价值的盘活,农村的发展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优化和重视农村下沉市场的今天,农村未来的发展是大有可为的。同时,随着城市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继承就成了新一年农村的热门话题之一。传统的血缘继承还有效果?新规之下,血缘不再是继承的唯一标准!又是怎么回事?今天荳子就根据掌握的信息和大家重点地聊一下这个话题。事态发展:首先我们先要根据《民法典》的重要规定,来看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到底发生了哪些重要的变化?正常的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继承遵循顺位继承制的。伴随着《民法典》的颁布,这个传统也发生了变化。农村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权,同时这种继承权是以最后一次的遗嘱为准。对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不是老人的亲人负责老人的养老的,农村的老人可以可以通过遗捐方式决定宅基地继承权。外嫁女享
    2023-06-04
    93人看过
  • 强拆法律规定概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
    2023-07-15
    117人看过
  • 宪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一、宪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二、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根本法律由于最高权威的创制主体制定的
    2023-04-13
    328人看过
  • 宅基地及相关规定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但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二是面积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
    2023-06-23
    30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宅基地如何申请房屋产权证,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宅基地如何申请房屋产权证民法典规定,在农村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后,房屋所有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物权登记,办理物权登记后,取得房产证。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
    2023-06-17
    484人看过
  • 违规批准的宅基地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一、违规批准的宅基地如何处理违规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对违规批准的宅基地回收,宅基地上的房屋要拆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
    2023-06-17
    149人看过
  • 土地法关于宅基地规定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一、宅基地规定是怎么样的?宅基地概念,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
    2023-03-16
    58人看过
  • 关于民法典167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民法典167条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
    2023-04-13
    32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土地租赁时限是多久,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规定土地租赁时限是多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
    2023-04-18
    112人看过
  • 关于结婚的《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023-08-18
    49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占有权,有权依法建造附属设施。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申请宅基地去哪个部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户口农转非后 还有宅基地所有权吗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
    2023-02-14
    404人看过
  • 民典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一、每周工作超过多少小时算是加班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算加班。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二、劳动法中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
    2023-02-08
    291人看过
  • 卖给外村人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卖给外村人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否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家政策是禁止本集体土地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的。《土地管理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有关条款进行分析也能够得出农村宅基地是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图。《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村民住房的产权是有限的,只是建筑在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才是村民个人的财产,而宅基地仍属村民集体所有,如果把住房卖给了外村村民,那就等于把原本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也一起卖掉了,这就侵占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利益。关于
    2023-05-04
    309人看过
  • 各国关于合伙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
    1、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合伙法律地位的规定。(1)在德国,《德国商法典》中普通商事合伙(无限公司)和有限商事合伙(两合公司)在很大程度上被当做法人来对待,可以在合伙的商号下取得权利包括所有权,并负担承债务,参与诉讼等。该法第105条规定:一个公司具有以共同的商号经营营业的目的的,在股东中无人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有限责任时,该公司为无限公司。对于无限公司,以本章无其他规定为限,适用《民法典》关于合伙的规定。第124条规定:无限公司可以其商号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取得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并可以起诉和应诉。关于两合公司的规定与此类似。2002年修订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是否具有权利能力作为划分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的界限。那些临时性的为了某个目的聚集在一起的非营利性合伙或者具有营利目的但却是极为松散的合伙,由于其并不具备团体的存在特征,无所谓合伙的团体人格;而具有取得权利和应承债务的能力的合伙是具有民
    2023-06-06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有哪些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3
      一、《民法典》规定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二、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主体的限定性
    • 有相关法律规定 宅基地 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2
      律师解答 宅基地是指集体拥有所有权,由农村家庭户占有和使用,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使用权人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不得擅自买卖或转让,亦不能继承。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指的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宅基地指的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有继承权等。
    • 法律规定的非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规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也就是说非农业户口居民没有转让或赠与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发生变更,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直到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第二种情况,房屋产权发生变化,非农业户口居民把房屋转让或赠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此时房屋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 关于非法占用农民耕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