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5:40:10 428 人看过

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

首先,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而不是相互孤立的。一般来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直接证据外,任何证据都需要旁证的支持,无旁证支持的孤证的采信率相对较低。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实践中,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所以,收集证据时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注意证据的有效性。

法律对民事诉讼中有关专门性证据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如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其他任何非指定单位的类似证明都不具有法定效力。另外,按照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排除以下人员的证言:诉讼代理人,即代理人不能既是代理人又是证人;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检察人员;认知能力、表达能力没有达到作证的要求的未成年人。

切忌传闻证据。

传闻证据是当事人或证人所引用的他人所表达或作出的,被作为证据提出以证实其所包含的事实是否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民诉法未明文规定传闻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但由于这种证据存在无法质证的危险,从《规定》第47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来看,传闻证据属于被禁止之列。所以当事人切忌将未经证实的传闻证据和梦幻、占卜等作为证据收集使用。

一、同时存在的数个证据哪个效力高?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法院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当有数个证据材料时,就存在证明力强弱的问题。

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强弱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推定该主张成立;

(5)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认可或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举不出相应证据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对该证据予以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消费者平时注意收集什么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处购买一瓶化妆品,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痛痒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系涂搽该化妆品所致,花费医疗费2000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就需要至少提出三个证据才能使
    2023-02-19
    201人看过
  • 在收集商标恶意注册证据时应注意什么
    在收集商标被恶意注册的证据时应注意什么?被登记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其次,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鉴定方法: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的关系。2.利用你与他人共事的背景。3.认识同一地区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身优势,如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了解经营者在新闻采访或管理过程中的商标使用情况,能够预见商标抢先注册带来的利益“恶意抢先”是指为了牟利,抢先注册已被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的行为。“恶意抢占”主要发生在基于“申请优先”的授权原则,能够带来一定经济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因此它主要发生在商标、域名和商号中关于“恶意商标注册”,《商标法》第32条规定,“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行注册”。因此,“恶意注册”是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他人以不合理或非法的方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从域名管理的角度来看,各顶
    2023-05-07
    98人看过
  •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3)来源于有关神会机构,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一、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
    2023-03-24
    168人看过
  • 行贿罪证据收集内容有哪些
    一、行贿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在犯罪主体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自然情况。在主观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原因、过程。在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方面: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5、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二、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在刑法理论中,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合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相对行为之结合为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如果缺少任何一方相对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基于行贿行为与受贿罪的对合关系,行贿人与受贿人的供述应该相互印证。因此,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证明行贿人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在
    2023-02-18
    427人看过
  • 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收集证据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四)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五)检查。
    2023-04-01
    440人看过
  • 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注意哪几个问题
    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注意什么问题视听证据既不同于原始的文书材料,也不同于证人证言。要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做一个简洁、实用、证明力强的录音、视听证据却并非易事。尤其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发挥证据效力,有许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①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最好选用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要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②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③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④要引导对方说“有用”的话。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⑤要让对方多说话,自己少说话。⑥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如果把所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就不是原件
    2023-06-12
    4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合法途径有哪些,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贪污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贪污、受贿
    2023-03-21
    290人看过
  • 施工索赔需要收集的证据都有哪些内容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索赔证据的种类:(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1、招标文件。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
    2023-07-23
    298人看过
  • 收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注意事项
    一、收集言词证据注意事项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等具体情节描述清楚,从而比较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陈述人能在司法人员和有关(如、代理人)询问的引导下,补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实,澄清疑问,从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言词证据是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映像和记忆的反映,它一般要经历感受、判断、记忆、复述几个环节,在这几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使言词证据虚假或失真;而且还受
    2023-02-27
    15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收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该重视的证据收集规则包括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如何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2023-07-13
    21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如何收集证据及收集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1、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提供证据”原则上,主张相关事实的一方应负责提供书面证据。(2)证据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如果另一方声称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则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3)申请调查取证本案第三方持有的书面证据可以由律师调查取证;持有书面证据的案件外第三方不愿意将书面证据提交仲裁或法院,或者当事人和代理人在收集文件方面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申请,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收集书面证据。劳动仲裁证据收集需要注意的事项1.如果证据涉及视听资料,如果证据是录音的,除了录音光盘外,还需要提交录音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根据记录情况如实记录,注明记录材料中的当事人、记录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果证据包含证人的证词,且证人已被通知出庭,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也应提交仲裁庭。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和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应附
    2023-05-07
    140人看过
  • 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据,及收集时需要注意哪些技巧
    一、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据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7)勘验笔录。二、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
    2023-05-06
    420人看过
  • 遭遇重婚须注意证据收集
    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时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当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鉴于现实中存在大量的重婚受害人,因为经济上依赖重婚者,或者受到重婚者的人身限制、威胁恐吓、家庭暴力等,不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知情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也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提出控告或检举。刑事诉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的收集对于犯罪的证明至关重要。重婚罪自诉的举证责任要由自诉人承担,即便因证据不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侦查,对于重婚罪来说没有人能比受害人对证据的接触更直接、更容易。因此,受害人一旦发现对方有重婚的可能,一定要注重第一手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防对方后期毁灭证据。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能够确定第三者的身份,诸如姓名、样貌、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其次是能够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以通
    2023-03-20
    486人看过
  • 收集重婚罪为证据的注意要点有哪些
    注意下列问题:1、发现对方存在重婚情形的,要冷静,不要大吵大闹,打草惊蛇;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搜集证据;3、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让他们来出庭作证。一、长期同居是否算重婚罪当同居的情形是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不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一方与他人与夫妻关系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虽然在重婚里也存在同居行为,但是同居与重婚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对于同居关系,应该正确的对待,并不能笼统的说有同居行为就可以构成重婚。非法同居的行为类型有: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2023-03-28
    150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如何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3
      1、询问。 2、讯问。 3、辨认。 4、勘验。 5、检查。 6、搜查。 7、实验。 8、鉴定。注意: 1、应明确取证方向。 2、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3、应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4、应深入、细致地收集证据。 5、调取证据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的权限。 6、在调取证据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
    • 离婚证据应如何收集,收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 商标被恶意抢注证据的收集要注意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9
      商标被恶意抢注证据的收集要注意.看他注册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证明对方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
    • 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如何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的方法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
    •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