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1:41:34 335 人看过

一、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

征地补偿款如果是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划扣被执行人征地补偿款,但要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土地征用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法院能否扣划信用卡欠款?
    法院会冻结信用卡的标准:1、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银行卡;3、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别人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给你的部分冻结掉;4、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你的过期银行卡;5、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信用卡没办法还钱,法院冻结账户怎么办信用卡逾期冻结,需要持卡人自行申请解冻。一般来说,信用卡逾期不会冻结。只有在逾期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冻结。因此,如果我们想申请解冻,我们需要偿还所有的欠款,然后我们才能向银行申请。如果我们能申请成功,银行会综合考虑。如果申请人的信用调查保持良好,逾期不是恶意逾期,那么银行一般同意解冻。但是,如果持卡人的信用不好,经常逾期,银行可能不同意解冻,即使同意也会减少信用卡额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2023-07-15
    49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扣留合法吗?
    不合法,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地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政府是不准扣留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一级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不能扣留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一、有关征地补偿的项目类型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
    2023-06-29
    33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法院判决是否有效
    满足以下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纠纷立案时间有多长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外地人在本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在外地能办理离婚手续,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男方因家暴被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暴向法院申请诉讼
    2023-06-26
    31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对三大补偿费执行中,应当先查明被执行人有无征地补偿款的收入,以及被执行人个人具体收入金额。对被执行人的该收入予以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收入名义上已归被执行人所有。因此,对于这三种费用的执行,还很有必要结合征地补偿款的支付过程进行分析。由于青苗补助费完全归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虽青苗补助费由村集体占有,但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因此,在用地者征地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后,法院即有权对该补偿费予以强制执行。而对土地补偿费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该补偿费所有权属已发生变动。一般而言,村集体作出分配决议后,因决议为纯意思表示,故并不立刻致使征地补偿费性质、权属发生变化。同时,再考虑到村集体也完全可再依法重作出推翻分配该补偿费的新决议,因此,即使在决议中被执行人可得土地补偿费已得到明确,法院亦不能对权属仍归村集体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因村集体依法作出的决议,对村集体本身及村民具有约束力,故在尚未有相反证据
    2023-03-25
    378人看过
  • 无地人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款
    一、无地人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土地的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
    2023-06-15
    34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将打入社保卡
    按户口计算,没有户口不会有你的房子的,一户中有几个户口就给几个人的住房面积,现在结婚你还能享受到。如果不愿意因为拆迁结婚,就自己决定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
    2023-07-05
    102人看过
  • 中炬高新将获征地补偿款
    近日,中炬高新(600872)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签署《轻轨中山站征收土地补偿合同》,市政中心征收公司、中汇公司名下位于城轨中山站周边的商住地,征收土地面积分别为42.12亩(尚处于抵押状态)、18.44亩,合计共60.56亩。参照中介评估公司对轻轨中山站片区同类地的评估,依照道路项目建设同类地征收补偿价格,经协商同意按141万元/亩(青苗及土地填土加高费用另行补偿)作为该宗土地征收的最终补偿单价,市政中心应补偿中炬高新5938.78万元、中汇公司2600.24万元,合计8539.02万元。经中炬高新财务部门测算,上述《征地合同》将为公司新增营业收入8539万元,新增收益约5400万元。
    2023-06-10
    131人看过
  • 法院能否利用公积金来扣划款项?
    可以的。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此时的执行不会影响保证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立法目的,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办了信用卡全面逾期,工资卡的钱会被划扣吗如果说你绑定了自动还款,自动扣款等扣款协议。在你信用卡逾期之后,工资到账是一定会被扣取的。如果你没有绑定任何自动还款和自动扣款等扣款协议。你的工资到账之后不会有任何的变动。你的银行卡里面的钱如果说你没有做任何的支付绑定协议的话。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敢扣除你银行卡上的资金,则会世界大乱的。除非你处于被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的时候。那么他们会查封扣除,冻结。信用卡逾期并不会造成过多的影响,只要在短期内还款。但是在很多的信用卡使用过程当中。银行会默认或者直接由小字让客户点取默认扣款。很多客户都不知道自己已经绑定了默认扣款。只需要点开手机相
    2023-07-17
    118人看过
  • 怎样划分国家征地补偿款?
    分配征地补偿款对被征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的支付不能少于80%。其中,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村干部冒领国家征地补偿款构成刑事犯罪村干部冒领国家征地补偿款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贪污罪。村干部冒领国家征地补偿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023-07-04
    355人看过
  • 法院是否已全部划走划扣的款项?
    法院划扣的钱不是全部划走的。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如果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上的判决结果来执行,法院又冻结了银行资金,如果还查到车子、房子等动产不动产,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银行资金会由法院划拨,动产不动产会查封拍卖,但这些都是在判决结果中的限额以内的。信用卡逾期又没钱,工资卡的钱会被划扣吗只有信用卡开通了自动扣款功能,才会从银行卡中扣款。例如,绑定的银行卡只是一张工资卡,所以它会自动扣款来偿还信用卡。如果不开通自动还款功能,只是手动还款,基本上不会从工资卡中扣除还款,无论信用卡是否逾期。信用卡的自动还款功能是由持卡人自己设置的,而不是银行的强制性要求,这与贷款完全不同。申请贷款必须绑定银行卡作为还款卡,但仅限于绑定卡还款,其他卡通常无权扣除,但也有一种情况,如华北、借还款方式,绑定多张卡将依次扣除,卡没有钱会扣除下一张,但
    2023-07-04
    162人看过
  • 村集体能否保留征地补偿款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在征收集体土地时,不能截留征地补偿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截留征地补偿款。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用。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土地征收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征收、挪用土地补偿费实际上是一种贪污、挪用公共财产行为,应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范围。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苗木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侵占土地征收费是单位或者个人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土地征收
    2023-05-31
    342人看过
  • 能否将法院执行款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法院执行款可以税前扣除。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但是,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因此,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如何领取法院执行款项非常简单,只需要本人凭身份证即可。财务部门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登记并建立明细账,执行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执行款的收付情况设立台账,同时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账。案件承办人应当对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往来情况进行登记,并归入案件档案。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已经将执行款执行到法院了,那么领取执行款就应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了,到执行法官那里办事一个领款审批手续,就可以领取了,办领款审批手续的目的是法院为了防止误领。《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4
    40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够被挪用?
    区分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关键是看罪犯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确定国家工作人员或准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征地补偿款补偿标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
    2023-07-02
    326人看过
  • 政府征地补偿协议能否变更,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
    一、政府征地补偿协议能否变更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一般不能变更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对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二、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
    2024-01-28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法院扣划款破产后能否追回?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8
      扣划行为属于执行程序中的具体措施,如确实扣划错误的,可以进行执行回转程序。 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
    • 未征收划拨土地的房屋能否补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6
      1、划拨土地的房子被征用有补偿,应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补偿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补偿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
    • 法院能否扣划协助执行单位的存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依旧下列进行判断: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地方拆迁补偿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划拨土地拆迁能否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拆迁一般都存在争议,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拆迁赔偿的问题。 在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获得补偿之前,应该先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划拨和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