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居住权是否属于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9:33:26 162 人看过

一、民法典居住权是否属于物权

民法典居住权是属于物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房屋居住权的设定方式有哪些

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有: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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