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8:23:06 243 人看过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订立存在哪些误区

(一)误区一:“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其实,“临时工”是一个已经推出历史舞台的一个概念,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固定工”相对应的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都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与所谓的“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但要赔偿由此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而且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二)误区二:试用期过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在招聘新员工时,企业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跟据《劳动法》第16条第2

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三)误区三: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也可能将自己“套牢”。实际上这种做法往往是弄巧成拙,最终是适得其反。因为,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目前,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收取押金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一些小企业。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自然人之间借款对合同形式另有约定的为例外。出借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一、借款人在借条上用不用按手印在借条上有借款人的签名即可,法律没有强行规定必须按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2023-03-31
    367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何种形式
    技术转让合同的类型包括:(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三)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合同。(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一、技术转让合同双方有哪些义务《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
    2023-03-28
    119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订立劳动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
    2023-02-28
    4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
    2023-04-19
    362人看过
  • 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吗
    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
    2023-03-29
    166人看过
  • 怎么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的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一般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口头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责令单位改正或者对其进行处罚。一、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车间无权辞退员工,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非某个车间。车间只是用人单位某个门店的负责人,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但可以向上级反映,经具有人事处分权的领导或者会议研究批准,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经用人单位批准辞退的,可以委托店长通知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无论是车间还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出勤,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防止用人单位否认口头辞退存在,反诬劳动者旷工,把违法辞退变成合法,把应当获得补偿变成无补偿。用人单位不出具证明的,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
    2023-03-07
    3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是否需要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订立,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未订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一、试用期是否与劳动关系存在试用期已经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新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6-28
    291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要采用书面形式
    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若房屋转让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向出卖人支付了购房款,出卖人也向你交付了房屋,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表明对方都接受合同约束,因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一、房地产转让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合同签订形式,房地产转让合同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固定。房产买卖双方如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履行相
    2023-02-24
    445人看过
  • 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能否成立呢?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均在书面的合同上签字,合同才成立。一、签字按手印可以反悔吗按手印签字可以反悔。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合同成立,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生效后,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反悔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意思?具体而言,合同成立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1、
    2023-06-25
    145人看过
  • 应当通过什么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在劳动合同制度实行的过程中,有的用人单位就利用劳动合同的变更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仅仅是口头上讲一下,而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进行修改,或是虽然变更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直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才发现用人单位作了手脚,侵害了其权益。一、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可以要求赔偿吗公司与劳动者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金,但是法律允许公司和劳动者约定适当的额外补偿,但是如果变更劳动合同使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降低了劳动条件的,劳动选择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
    2023-03-07
    424人看过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效力如何?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3)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一、合同生效的要件都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
    2023-06-25
    74人看过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应以书面形式签订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因此,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限期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
    2023-05-07
    249人看过
  • 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员工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一、收了钱能不能证明合同成立?收了钱有收据等可以证明合同成立,法律有特殊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从合同的形式来说,合同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合同成立的形式不受书面与否影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合同的订立条件有哪些合同的订立条件: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文件和数据电文(其中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什么是合同成立多久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2023-04-02
    2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吗
    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解雇该员工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证明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业主应负责纠正和赔偿。因此,虽然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形式不是本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实质要件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只是为了方便劳动者在新单位就业并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社会保险局领取失业救济金
    2023-05-07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是否应当订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5
      劳动合同当然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除非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对此法律规定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自用工后一个月内补签。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吗?劳动者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应当有哪些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5
      以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一)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融资租赁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五)委托监理合同; (六)技术开发合同; (七)技术转让合同。 (八)担保合同; (九)土地承包合同; (十)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专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十二)信托合同; (十三)民用航
    • 劳动合同的订立采用什么形式,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一定的形式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采用一定的形式。《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上海市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什么形式书面形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上海市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是指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依据本法就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达成一致外,如果认为某些方面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