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5:21:34 308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其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一、公对私签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合法

这种合同无效,建议采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以委派项目经理的形式签订内部承包协议。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二)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三)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四)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安装工程检验批一般是按什么划分

安装工程检验批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

在施工合同中,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或者委派对合同进行管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丁程师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责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安装工程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电缆、照明线路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简单的来说安装工程一般是介于土建工程和装潢工程之间的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建设领域,习惯于将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以认为承包方与承包人、发包方与发包人具有相同的含义。依照施丁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丁I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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