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可以适用减刑的司法解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修正: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修正
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修正案第十五条)
法律规定中经济犯在服刑过程中,如果认罪态度良好,积极参加思想改造的,可以依法进行减刑。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减刑的适用是有条件规定的,如果经济犯罪的犯罪事实非常恶劣,如果减刑可能对社会的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的,则是不可以进行减刑的,具体情况应当据实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400人看过
-
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210人看过
-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182人看过
-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70人看过
-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279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死刑的解释有哪些
260人看过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1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前应当执行一年以上;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前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减刑前应当执行两年以上。
-
减刑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
减刑的司法解释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31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
我国刑法中关于减刑假释罚金的解释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先回答假释的问题。假释必须要服刑过半才可以,也就是说算上折抵的羁押期和服刑期,6个月满就可以办理假释了。假释的条件如下: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
-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0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