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不成立行贿能否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11:26:13 224 人看过

一、受贿罪不成立行贿能否成立

在中国的刑法体系中,受贿罪与行贿罪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其是否成立并不必然相互关联。尽管若受贿人的不当行为未能达到构成受贿罪的标准,可能源于证据链不够充分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理由,然而这却不会阻挠对行贿人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深入审视和评估。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行贿人有意通过提供财务等方式,企图获得非法得到的利益,那么仍然有被定位于行贿罪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二、受贿罪不承认会怎么样

倘若行贿者不供认其犯罪事实,但若已有充足的证据证实其确实涉及贪污受贿罪行,那么依然可以依法判定其有罪。对于被判有受贿罪之人,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受贿罪和行贿罪是两种相互独立且各具特点的犯罪行为,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联或者交互影响的情况。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受贿罪的成立或许会受到证据不充分或是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法成立,但是这并不妨碍对行贿罪进行评估和判断。如果行贿者试图利用财物、其他物质利益等方式来谋取非法利益,那么他仍然有可能被判定犯有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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