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级伤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09:30:28 231 人看过

工伤二级伤残治疗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二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二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二十五个月;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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