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对中小股东的利益应该如何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1 09:45:00 238 人看过

中小股东在公司权力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利益存在为控股股东侵害的危险。在公司分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对其利益保护是重点研究的内容。

1.分立中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收买请求权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依第75条规定,对于公司分立情形,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对

于请求权行使的程序,规定股东与公司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臼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依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在分立中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由法理解释,这种规定应当在于尽量减少这一制度可能造成的对公司资本侵蚀的消极影响。

由以上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可知,相比于1999年公司法对这一制度未作任何规定而言,现行公司法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并且其对收购股份数量的限制也具有减少这一制度消极影响的作用,应当肯定。

然而应当看到,在程序方面,我国公司法只对股份收买请求权行使中的股权价格决定程序作了简单的规定,未就股东反对程序、收买请求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这就使得异议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缺乏切实可循的操作程序,因此,建议我国立法完善对分立中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的程序性规定。

2.独立检查人制度。对于公司分立,只有欧盟、德国与我国台湾地区对独立检查人制度有所规定,因而对这一制度作用与必要性如何认识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总地说来,独立检查人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借助独立的社会第三方主体,为公司分立中分立公司与承受公司之间股份交换的公正性提供保障,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由于公司分立是将被分立公司的被分立部分营业或财产向新设公司或既存公司为转让,并由被分立公司的股东取得相应的对价一股份,因而在这一过程中被分立公司与承受公司间股份交换是否合理是分立中首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各分立当事人间利益的公平与协调,尤其是对公司股东利益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许多国家或地区立法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直接或间接的调整,以保证换股的合理性

。间接调整方法是借助于董事义务与责任制度,由当事公司的董事本于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及忠实义务,于分割报告书或配发新股比例理由书等书类中详细说明鉴估之标准及结果,以达到对抵缴财产真实性和换股比例合理性的保障。这种方法实际上并未针对分立中换股比例合理性问题作相应的具体规定,而只是借助于董事义务与责任制度对换股比例合理性进行保障。

依靠董事义务与责任制度固然可以对分立相关公司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也即由董事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及忠实义务,在分立报告书或配发新股比例理由书等文件中详细说明财产鉴定估价的标准及结果。

在我国目前公司实际中,中小股东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不公正换股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能在现有法律规定体系下得到避免,因而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是分立法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而独立检查人制度在换股比例这一问题上可以增强中小股东对分立的判断能力,为中小股东提供必要的保护,因而能为我国立法的完善提供有益的思考与启示。首先,我国应当在股份交换这一问题上对中小股东提供必要的救济。其次,对于救济的方法是否必须采取欧盟作法建立独立检查人制度则可以进行探讨与思考。

由于独立检查人制度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检查人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的保护需要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有合理的检查人选任程序,如欧盟规定由法院指定,德国公司改组法规定分立审查人可由公司代表机关向法院申请,法院进行选任。

另一方面,检查人一般是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因而其独立性的保持离不开良好的社会诚信机制作保障。就我国目前社会现实而言,这两方面条件的满足似乎并不充分,因而这种制度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值得考虑,但作为法律发展来说,相信随着社会诚信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司法环境的逐步改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检查人制度则有建立的必要,这可以成为法律发展的方向。

3.股份分配规则。公司分立中,被分立公司将其部分或全部营业或财产分立出去,并取得相应的对价——新设公司或既存公司的股份,而这部分股份要向被分立公司原股东进行分配,这种股份的分配有比例分配与非比例分配两种作法,前者指的是按照被分立公司中原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的分配;后者指的是非按被分立公司中原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的分配。股份分配是关系到股东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比例型股份分配由于不改变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以及相应的股权结构,因而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太消极的影响,但非依据原持股比例进行的股份分配则使分立后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化,并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结构,使股东间原有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了,因而对于股东利益有着较大的影响,所以如何认识非比例型股份分配,以确保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各方利益的平衡是分立中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打击证券市场害群之马,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一直是管理层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但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欠付上市公司大量货款等等。一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之后,新任大股东不是花精力搞好公司的生产经营,而是把上市公司当成了提款机,想方设法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这些不良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形象,给证券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成为大股东鱼肉的对象,在我国证券市场并非偶然。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的不彻底,使公司的治理机制没有质的变化,公司的运作还停留在过去旧的模式。个别上市公司在决策方面仍然是大股东一言堂,董事会形同虚设。在一些上市公司中,董事、监事成了花瓶、摆设,而中小股东由于难以参与公司经营与决策,和大股东之间存在严重
    2023-06-09
    348人看过
  • 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如何制定公司章程以保护小股东利益?
    公司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做法如下:一、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法,累积投票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公司自由选择适用。累积投票制可以使代表小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保护小股东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应当争取在章程中明确董事、监事选举中采取累积投票制,这样可以使小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上有一席之地,反映小股东的正当要求。二、通过对相关概念的界定,更好地保护小股东行使知情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查阅会计帐簿是否包括查阅会计凭证法律未明确规定。查阅会计凭证是股东知悉公司情况的最重要手段。因此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权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可以有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法又规定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如果不进行界定“不正当目的”,小股东的正当要求往往被大股东以此理
    2023-03-17
    203人看过
  • 当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时,如何保护大股东的权益
    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大股东侵害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代表股东提起诉讼,被告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案,支持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控股股东向第三方公司返还贪污资金189.44万余元,并赔偿损失利息损失。法官在判决书中还首次认定,股东代表诉讼时效期间从修改后的《公司法》生效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权利人知道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从而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原告林某和被告a某科技公司是北京某**卡公司的股东,分别占公司股份的15%和35%。2002年底,**卡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林某提起了清算诉讼。2004年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先生伙同科技公司及**卡公司其他两名股东对**卡公司进行清算。本案执行过程中,海淀区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卡公司2001年3月26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成立以来的收支
    2023-05-07
    387人看过
  • 小股东如何应对公司不分红
    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条和第35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公司盈利不分红违法吗公司连续盈利不分红不合法,股东依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权,股东分红权作为股东权益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权利,理应受到保护。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符合章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2023-08-10
    466人看过
  •  股东要求公司同意股份分立,公司该如何应对?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如果公司要进行分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不同意方案的股东无权要求退股或阻止分立,但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退出公司。如果公司要进行分立,则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同意该分立方案的股东则无权要求退股,也不能阻止公司的分立。但是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公 司 分 立 如 何 进 行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应当由公司自行组织,并在清算前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财产清算干净后,进行分配。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分立时,应当先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将公司财产分配给各个分立的公司。这段话阐述了公司分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的权利。如果公司要进行分立,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不同意该分立方
    2023-09-03
    281人看过
  • 小股东在公司法中如何获取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小股东在公司法中如何获取合法权益的保护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2.设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3.规定大股东的诚信义务;4.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的其他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2023-06-10
    61人看过
  • 浅谈公司合并中股东利益的保护
    内容提要:公司合并是对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因此在公司合并时必须加强对股东特别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保护的基本制度有三个;公司合并中董事(及大股东)的信义义务,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东决议制度,我国公司法应对这三项制度中疏漏之处予以完善。关键词:公司合并;信义义务;回购请求权;决议制度公司合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表现形式,公司合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所定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合同转变为一个公司行为。[1]公司合并作为改变公司实体进而改变股东命运的重大行为,必然给股东带来最重大的影响,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所有者.股东是公司最大的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这就决定了公司合并中对股东利益保护的必要。公司合并的意义在于有利于减少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和调整经营范围,从而促进公司的迅速发展及公司的优化组合,公司合并还可以减少成本,增加公司利润。[2]公司
    2023-06-09
    108人看过
  •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新公司法五大地利器
    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的五大利器具体如下:1、增强中小股东的知情权;2、中小股东依法享有诉权,股东利益受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中小股东依法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4、中小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5、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新公司法章程范本是怎样的一、总则二、公司名称和住所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四、公司注册资本五、公司股东名称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二、公司财务、会计十三、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
    2023-08-11
    416人看过
  • 针对大股东的侵权行为,作为小股东应当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可以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1)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此系法定的前置程序,因此,股东应保留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证据,公司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即可启动诉讼程序。当公司以合理根据予以拒绝正当目的的查阅时,股东在历经拒绝前置后即可启动诉讼救济,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对此请求,从诉的类型分析
    2023-03-30
    397人看过
  •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在现实中,大股东往往利用自己的表决权多数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那中小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中小股东如果发现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侵害自己的利益,并且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无效,如果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可请求法院撤消。其内容详见我网站的文章。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如需要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有限
    2023-06-09
    151人看过
  • 小股东在公司中怎么保障利益
    小股东在公司中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身权益,投资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小股东在公司中相对于大股东而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大股东的决策和自身话语权的缺失,常常会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新修订的《公司法》是一部尊重股权价值的护权型公司法。结合其规定,小股东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法全文第一,查账。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设计本身不是为大股东,也不是为了公司的高管,就是为了保护小股东。因为大股东和公司高管凭借其特殊地位获得的信息远远多于小股东。查账权的行权成本非常低。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矩,否则,即可能会产生滥权。因此,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当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
    2023-06-05
    194人看过
  • 中小股东如何通过公司章程进行权益保护?
    一、公司章程中可以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通过比例《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以看出股东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特别约定,若中小股东在股份不占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通过比例完全可以实现公司的控制权。例如中小股东占有的股份仅有26%在三分之二表决权下不享有重大事项表决否决权,如果经公司章程将重大决议事项约定为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则中小股东完全足以实现其公司控制权。二、公司章程中可以详细约定股东分红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
    2023-06-18
    481人看过
  • 公司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对策有哪些
    公司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对策一、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的表决救济)累积投票权是指股东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当选的董事和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可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世界各国对累积投票制度只局限于董事选举、还是董-监合并,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有不同的主张。董-监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合并选举比较恰当,如果不给小股东以制度救济,小股东就会丧失出任监事的机会。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增加相关内容。二、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所谓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股东对于大会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致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时,该股东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亦不得由他人代理行使,亦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事表决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大股东在多个公司持有股份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设立禁止性规定又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商业机会,如我国公司法规定,
    2023-06-15
    92人看过
  •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出资第一节出资证明第二节出资增减和回购第三节出资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会第三节股东会提案第四节股东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第六章经理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会决议第八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本公司在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公司英
    2023-06-09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应该如何做好小股东利益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
      1、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当充分行使其知情权,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 小股东利益在公司分立时怎么保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小股东无力阻止公司通过分立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时,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在六十天内达不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时候小股东该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
    • 如何利用公司章程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章程应如何约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9
      如何利用公司章程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章程应如何约定?《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对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