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否必须连带保险公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4 21:15:38 124 人看过

一、起诉是否必须连带保险公司

虽然只对负有全部责任的一方提起诉讼而未提及保险公司也是合法可行的,然而,通常情况下,负有全部责任的一方与保险公司应当被列为共同被告。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司法程序中,若原告在提起诉讼时仅将肇事者设为被告,应向其做出明确解释说明,并建议原告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或第三方参与诉讼;或者,也可由保险公司主动申请以第三方身份参入到诉讼过程中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吗

关于诉讼权行使的时间范围,这并不仅仅局限于在被准予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涵盖了调查、审查起诉及判决三个环节。在此过程中,起诉乃是由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步骤中所承担的职责。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诉法规定的刑事法律措施,使得涉案人员能够在不必担心刻意逃脱或者干扰刑事诉讼进程的前提下,离开羁押场所,向外自由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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