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来看,十六周岁以下的,为童工。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勤工俭学的情况
(一)勤工俭学内容庞杂,档次高低不一。从服务类型看涉及家教、卖报、散发宣传资料、送货、营销、广告企划、设计、学校流动教室清扫、食堂清洁工、图书馆管理员、厕所保洁员等,最多的为家教,占申请人数的66%。另外,从事单纯体力打工的比例有43%。从参与面看,有52%的学生正在参加勤工俭学,其中大一年级的学生占了53%,勤工俭学的即有特困生,也有家境富裕的学生。但在特困生中,中差生、中等生比例偏高,多达64%。
(二)勤工俭学的体制不健全和不规范。各高校的勤工俭学中心,一般为设在学生处或团委的下属职能部门,并制订有系列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但不少高校没有配以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老师,多是由团委或学生处的老师兼管勤工俭学工作。而当前社会用人需求量较小,相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很多,供需矛盾突出,这就更需要有效的管理。这种因体制的不健全和不规范,管理的广度与深度均不能充分到位,致使勤工俭学发展缓慢。
(三)勤工俭学的秩序混乱。一些中介公司或个人利用大学生急于寻找兼职工作的心态,往往以押金或服务费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钱到手后马上销声匿迹;另外,一些雇佣者利用大学生对劳动保护法规的不熟悉,把他们视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克扣拖欠工资报酬;还有的学生不懂得学校统一组织的重要性,私自从事一些活动,也容易出现问题,校方又很难进行有效干预,不少的纠纷很难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学生只得自认倒霉吃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
206人看过
-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
489人看过
-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
96人看过
-
勤工俭学员工属不属于童工
245人看过
-
勤工俭学是否属于童工
151人看过
-
勤工俭学是不是属于童工呀?
349人看过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
-
-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属于工伤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9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大学生勤工俭学致人受伤属于工伤范围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7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