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属不属于小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0:45:48 182 人看过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来看,十六周岁以下的,为童工。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勤工俭学的情况

(一)勤工俭学内容庞杂,档次高低不一。从服务类型看涉及家教、卖报、散发宣传资料、送货、营销、广告企划、设计、学校流动教室清扫、食堂清洁工、图书馆管理员、厕所保洁员等,最多的为家教,占申请人数的66%。另外,从事单纯体力打工的比例有43%。从参与面看,有52%的学生正在参加勤工俭学,其中大一年级的学生占了53%,勤工俭学的即有特困生,也有家境富裕的学生。但在特困生中,中差生、中等生比例偏高,多达64%。

(二)勤工俭学的体制不健全和不规范。各高校的勤工俭学中心,一般为设在学生处或团委的下属职能部门,并制订有系列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但不少高校没有配以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老师,多是由团委或学生处的老师兼管勤工俭学工作。而当前社会用人需求量较小,相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很多,供需矛盾突出,这就更需要有效的管理。这种因体制的不健全和不规范,管理的广度与深度均不能充分到位,致使勤工俭学发展缓慢。

(三)勤工俭学的秩序混乱。一些中介公司或个人利用大学生急于寻找兼职工作的心态,往往以押金或服务费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钱到手后马上销声匿迹;另外,一些雇佣者利用大学生对劳动保护法规的不熟悉,把他们视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克扣拖欠工资报酬;还有的学生不懂得学校统一组织的重要性,私自从事一些活动,也容易出现问题,校方又很难进行有效干预,不少的纠纷很难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学生只得自认倒霉吃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勤工俭学是不是属于招用童工
    一、勤工俭学是不是属于招用童工1、勤工俭学属不属于招用童工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来看,十六周岁以下的,为童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招用童工如何处罚1、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行为属于招用童工。对于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吊销其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
    2023-04-20
    129人看过
  •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是否属于仲裁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案例女孩小忻是一在校大四学生,在找实习单的过程中经介绍到了一家设计公司实习,公司与她签了一份协议,明确了她的工作职责及报酬。六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过去了,在离开单的那天,小忻被单告知,因为是实习,只能领取一半的劳动报酬。小忻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能否告这家公司。接待员告诉她,由于她还是在校大学生,她和公司之间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受理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大学生朋友:由于在校大学生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
    2023-06-14
    378人看过
  •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属仲裁吗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是不属于仲裁的,实习期和勤工俭学与用人单位是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一、实习生离职了必须做离职申请吗1、实习生实习是学校根据教育大纲安排的实习内容和时间,实习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实习期满。2、实习生到单位实习,不属于单位职工,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务关系,离职不需要递交辞职报告。随时可以离职(其实单位没有你的岗位和职位)。其实离职都说不上,更不要说辞职了,只能说实习期满离开或实习终止离开,是离开不是离职。3、实习生离开实习单位应当礼貌离开,向单位领导和实习师傅打招呼,表示给人家添麻烦了,感谢人家的关心与教诲。二、试用期和实习期到底有什么区别试用期和实习期不一样,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实习期只涉及在校学生,由于实习期内与单位没
    2023-02-25
    238人看过
  •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属仲裁吗
    时下,大学生勤工助学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实践中也经常发生雇主不支付报酬的情况,那,学生可否通过劳动仲裁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日前,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大四学生与实习单的劳动纠纷仲裁案例,女孩小忻是一在校大四学生,在找实习单的过程中经介绍到了一家设计公司实习,公司与她签了一份协议,明确了她的工作职责及报酬。六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过去了,在离开单的那天,小忻被单告知,因为是实习,只能领取一半的劳动报酬。小忻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能否告这家公司。接待员告诉她,由
    2023-04-19
    477人看过
  • 实习期及勤工俭学争议属仲裁吗
    时下,大学生勤工助学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实践中也经常发生雇主不支付报酬的情况,那,学生可否通过劳动仲裁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日前,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大四学生与实习单的劳动纠纷仲裁案例,女孩小忻是一在校大四学生,在找实习单的过程中经介绍到了一家设计公司实习,公司与她签了一份协议,明确了她的工作职责及报酬。六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过去了,在离开单的那天,小忻被单告知,因为是实习,只能领取一半的劳动报酬。小忻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能否告这家公司。接待员告诉她,由
    2023-04-28
    193人看过
  • 勤工俭学该要不要缴税
    日前,税务部门发出“大学生暑期打工别忘缴税”的提醒引来了不少争议。赞成者、反对者众说纷纭,到底该不该缴?南京地区征缴情况如何?赞成者认为既然有《个人所得税法》,那么就应该征税。这一部分收入应*同为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反对者认为学生的惟一劳动收入就是勤工俭学的收入,其所得也主要用于补贴学习、生活等费用。而税收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对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不征税,因此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按照劳务报酬的税率征税显然是不合理的。南京地税部门指出,大学生打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规定,大部分税款应由支付报酬的企业代扣代缴,但是目前南京的征收却存在着一个“硬伤”:大学生和老板之间的现金交易很难被监管。而靠大学生自觉缴纳,操作起来税款可能几乎为零。相关人士同时指出以过低的起征点甚至全额计税的方式来征收个税已经“侵占”到了学生的必要生活费,如果能调整起征点和税率,同时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
    2023-05-0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0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来看,十六周岁以下的,为童工。
    • 勤工俭学是不是属于童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
      勤工俭学属不属于童工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来看,十六周岁以下的,为童工。
    •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属于工伤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9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大学生勤工俭学致人受伤属于工伤范围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7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