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6:41:13 217 人看过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

一、买房合同书怎么写

买卖合同要想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是:1、合同主体,也就是买方和买方信息;2、合同标的:买卖的内容、数量等;3、双方的合意:合同中需载明双方就买卖关系的成立的合意。以上三项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其次,双方可以对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违约责任、违约金等内容进行更为具体的约定。最后在合同书中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赠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

赠与合同自双方就赠与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成立。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备案登记为生效要件。因为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但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据此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登记只是形式要交,其生效时间是在成立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诺成合同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中诺成的语句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其相关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一、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如何写?建筑材料买卖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内容:1、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建筑材料的名称、数量、质量等;3、建筑材料的价款;4、合同义务的履行期限;5、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6、建筑材料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7、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二、合同有哪些?各种合同的四种付款方式是什么合同付款的四种方式具体包括:货币支付、实物支付、财产性利益支付、贷款支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在于认购书属于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
    2023-06-27
    349人看过
  •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内容呢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4-04-24
    272人看过
  • 合同管理有哪些程序?相关内容有哪些
    合同管理有哪些程序(一)项目的审批1、项目承办部门按照上级或厂部确定的项目,提出拟采购的物资项目(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主要设备的内部配置)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概括、技术方案与要求,安全方案、施工工期、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以及拟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承包商名单。2、主管厂领导审批。3、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项目申请的真实性、拟邀请对方当事人名单进行监督。(二)资质审查1、项目承办人负责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2、项目承办人在邀请对方当事人参加合同谈判时,应同时通知对方带齐各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3、法律事务室对对方当事人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进行合同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4、纪监、审计部门对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三)准备会议1、合同谈判前应召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
    2023-06-01
    125人看过
  • 以后买卖双方是买卖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诺成合同,而不属于实践合同。因为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
    2023-03-13
    17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固定有偿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一、民法典规定合同编写的合同有哪些典型合同有以下这些: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6、租赁合同租
    2023-03-06
    40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是写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诺诚合同,在成立时生效,不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一般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除非特约,买卖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货币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不动产的买卖也不以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移转登记或称所有权变更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或者生效。房屋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7-26
    332人看过
  • 都有哪些是诺成合同
    一、都有哪些是诺成合同1、通常都有以下合同类型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诺成合同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可成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
    2023-06-14
    7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规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
    2023-04-29
    168人看过
  • 合同承诺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合同承诺的规定有哪些内容1.合同承诺的规定主要包括了承诺的概念、期限、生效时间、撤回、迟延与迟到等关键要素。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期限是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若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则应按照合理期限进行。3.承诺的生效时间是从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若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的行为时生效。4.承诺的撤回要求撤回通知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此外,对于承诺的迟延与迟到,也有着相应的处理规则。二、承诺的定义与期限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作出方式通常应以通知的形式进行,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特别规定,也可以通过行为来作出承诺。2.关于承诺的期限,法律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那么承诺的到达应遵守合理期限的规定。三、承诺的效力与撤回1
    2024-07-29
    416人看过
  • 石油买卖合同格式内容有哪些
    订立合同双方: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
    2023-12-08
    150人看过
  • 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于交易的类型和交易阶段不一样,会有不同类型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合同类型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不同种类?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合同是什么?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合法性质的房屋。预约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就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一般以“认购书”、“订购单”、“意向书”等形式表现,且多约定了定金。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状况、商品房总价款、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定金条款等内容。购房者签订预约合同可以防止其他买家抢购自己中意的房屋,又能暂缓付款,以冷静思考或筹措资金;开发商签订预约合同可以锁定购房者,有利于按计划售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
    2023-06-02
    41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可能涉及
    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一、加工贸易订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约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字地点、签约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银行账号等方面。正文部分: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等,还有供货方式、支付方式、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约尾部分:即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文字效力、份数、附件、签字等方面。二、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第一,审查合同主体。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2023-03-06
    69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有什么特征和内容
    律师解答:是。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承揽方独立承担承揽工作风险。4、承揽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4-04-23
    181人看过
  • 与劳动合同提成相关的拓展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3、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
    2024-01-28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只需按对方的意思表示而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就能成立的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现实上的标的物的交付。诺成合同通常涉及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类型... 更多>

    #诺成合同
    相关咨询
    • 借款是诺成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属于诺成合同时,借款合同中应有一方主体不是自然人。
    • 买卖合同不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为了使业主的权利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建议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期限及违约责任;发生法定退房或依合同约定退房,购房款、利息、装修费、相关费用(保险费、律师费、契税及物业管理费等)及已支付银行利息等项目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含附属物,如暖气管、热水器、电磁炉等)造成购房人及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房屋或空气质量检测费用
    • 转让合同是买卖合同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30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转让合同不是买卖合同。转让协议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哪些呢,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8
      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诺成合同都具备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2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有些诺成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要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