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8:10:17 488 人看过

一、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市政务服务中心农林水事务审批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并录入申报系统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农林水事务审批科承办人审查(限2个工作日

4、农林水事务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限1个工作日

5、主要领导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限1个工作日)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设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1、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3、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2、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3、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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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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