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铁道部、公安部
发布文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江西、广东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北京、济南、郑州、南昌、上海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铁路工程、铁道建筑总公司:
京(北京)九(九龙)铁路将于1996年9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为维护好京九铁路的治安秩序,保障铁路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京九铁路是我国“八五”期间的重点工程,是我国铁路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一次建成线路最长的大干线。这条铁路的建成通车,不仅对缓解我国南北铁路运输的紧张状况,加速沿线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而且对港澳地区回归以后的稳定和繁荣,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维护京九铁路治安秩序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京九铁路正式投入运营后的运输安全。
二、广泛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沿线部分地区群众对铁路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的情况,铁路、地方公安机关要组织民警深入沿线城镇、乡村、工矿、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铁路法》和铁道部、公安部《关于维护京九铁路治安秩序的通告》(见附件),使沿线群众了解爱护铁路、保护铁路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爱路护路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和铁路部门同危害铁路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严厉打击危害铁路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铁路、地方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严打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本地区铁路治安和沿线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近期组织一次相对集中的整顿铁路治安的统一行动。这次行动要以打击爆炸、涉枪、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沿线地方和铁路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和管段内的治安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确定重点区段、车站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工作。
四、强化京九沿线,站车的经常性治安管理工作。沿线各铁路单位内部要加强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顿治理,不使其形成气候。特别要强化站车治安秩序的管理,坚决制止围车、随车叫卖等现象。地方公安机关要立即组织开展对京九铁路沿线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和小冶炼工厂的清理整顿工作。对那些收购铁路器材的,要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禁止在铁路沿线开办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要配合铁路部门加强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的安全和过往机动车辆的管理,落实道口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加强铁路沿线聋、哑、呆、傻、精神病人员的监管看护措施,防止他们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要大力推广群众性护路联防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把维护铁路治安纳入当地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和乡规民约之中,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京九沿线各省、市和铁路单位要迅速将群众护路联防队伍组建起来,拿出一定数量的护路经费,统筹调剂,用于支持开展京九线的护路联防工作。
五、尽快落实公安机构设置、桥隧守护、消防设施建设等项工作。沿线各铁路部门要根据京九铁路治安的实际情况,在沿线车站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铁路公安机构。沿线乡镇未建立公安派出所的,要尽快把派出所建立起来;已建有公安机构的,要根据铁路治安需要调整充实力量,并及时解决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用房、武器警械、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装备问题。要坚持从严治警,加强新建民警队伍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使之更好地担负起保卫京九铁路安全的职责。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对有关桥隧状况进行调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武警守护标准的,抓紧上报请兵守护计划,商有关部门安排好守护部队营房设施。武警部队尚未到位守护前,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对重点桥隧组织力量看守。
各铁路公安消防部门近期要组织力量对京九线防火重点单位,集中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不全的,要监督有关部门尽快完善、配齐。
六、铁路、地方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沿线铁路、地方公安机关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铁路运输中出现的治安问题。对铁路上发生的火灾、爆炸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冲击铁路、拦截列车、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等群体性治安事件,铁路和地方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以切实维护好铁路运输的正常治安秩序。
附件
铁道部公安部关于维护京九铁路治安秩序的通告
(1996年8月21日)
为维护京(北京)九(九龙)铁路的治安秩序,确保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拦截火车、冲击车站。
二、严禁破坏、损毁和移动铁路线路、车站、列车上的设施、设备。
三、严禁盗卖和收购铁路器材、车辆配件。
四、严禁哄抢和偷盗铁路运输物资。
五、严禁在车站聚众闹事和散发反动、淫秽、迷信宣传物品。
六、严禁在车站、列车上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和进行流氓滋扰活动。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禁伪报品名托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进站上车。
八、不准在铁路线上置放障碍、击打列车和非法私设道口。
九、不准在线路上及路基两侧挖土取石、砍伐树木和放牧牲畜。不准在铁路桥梁下的水域进行炸鱼、挖沙等活动。
十、不准倒卖、伪造、涂改火车票。
十一、不准扒乘货物列车和无票强行乘坐旅客列车。
十二、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在车站和旅客列车上贩卖物品。
十三、不准阻碍、干扰公安人员和铁路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凡违反以上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铁路安全人人有责。广大旅客和群众要自觉遵守法纪,爱路护路,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支持公安机关和铁路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好京九铁路的治安秩序,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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