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应该谁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22:13 138 人看过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积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就可以领取工伤赔偿。并且,因为是在上班的时候受到伤,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所以很多人以为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这时候就要先确定承担工伤赔偿的义务人。事实上,按规定职工受到工伤后,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不过,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就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谁出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经认定为工伤的,获得以下赔偿:

1、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其他。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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