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可以公开审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0:42:32 313 人看过

环境污染罪是公开审理的。在我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诉讼内容包括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二、离婚纠纷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见,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有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有: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审理原则,只有下列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2、公开审理的基本原则,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如何处罚环境污染罪
    一、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刑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
    2023-03-31
    152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主体可以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一、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
    2023-03-24
    124人看过
  • 环境污染环保部门可以起诉吗
    确实如此,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具有提起诉讼权的主体主要包括受害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因为,实际上关于环境污染领域的众多法律程序设置中,公民们有权针对破坏环境的各个单位及个体提出举报与指责,同时我国现行法制机制下亦有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存在。在涉及环境侵权的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因遭受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纷争被认定为民事性质,故受影响的受害者一方可依据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法主张获得相应赔偿的权益;相对地,那些从事污染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主体,同样必须承担赔偿他人损失的法定义务。《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024-04-30
    398人看过
  •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多久开庭审理
    污染环境罪一般刑事拘留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之后检察院会进行批捕,进入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查结束后就会进行审判阶段。一、案件到检察院后还有多久会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速裁程序逮捕后多久能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2023-03-13
    207人看过
  • 环境污染包括什么?雾霾算环境污染吗?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但是这个概念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环境污染包括什么?一般来说环境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细分可以划分出很多种,这些往往关系到我们的而衣食住行,在去以工业为主的城市大多发生了雾霾,影响了很多老人与儿童的呼吸道健康,很多人抱怨看不到蓝天绿水,这就表现了环境对我们的重要性。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分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按污染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
    2023-04-27
    18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治理方法
    (一)严格立法。(二)严格执法。(三)自觉减排。(四)加强环保意识。(五)使用正确有效的污控措施。对于每个在地球上生存的人来说,爱护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一、个人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一)个人污染环境罪的案例1.保定蠡县重大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2015年5月18日,保定蠡县某停车场墙外一饭店的厨房内,店主李某被下水道气味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这个停车场的经营者李某忠通过中间人与不法犯罪团伙勾结,非法倾倒工业废液并从中获利。犯罪嫌疑人倾倒的废液产生了有毒有害气体,将李某熏倒致死。通过5个多月的调查走访,专案组一举打掉涉及石家庄、沧州、廊坊及北京等地的两个污染环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及企业20家,查实非法倾倒犯罪事实102次,非法倾倒废酸、废碱3400余吨。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犯罪嫌疑人彭某奇、郑某水、吴某杰在武邑县清凉店镇李石店村共同经营一废冷轧油加工厂,从山
    2023-03-26
    457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环境污染罪的判刑:犯本罪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7-06
    344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环境污染如何认定
    一、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怎么认定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还包括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
    2023-06-02
    14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后取保是否可以
    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是否能取保候审。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通俗点概括,就是关久了的、犯罪不严重的、身体状况差的。当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综上可知,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当然,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要求,是不得取保。一、哪些属于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3-31
    27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
    2024-01-31
    416人看过
  • 污染环境判几年,污染环境如何认定为犯罪
    污染环境判最高刑期可达七年。污染环境认定为犯罪必须是实施了国家环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另外,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本身没有触犯法律法规但污染环境所导致的结果触犯了法律一样可认定为犯罪。一、污染环境判几年污染环境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污染环境如何认定为犯罪污染环境认定为犯罪必须是达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
    2022-06-23
    463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当前环境污染的现象虽说相比以前已经减少很多,但环境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关于保护环境国家出台了许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罚和相关赔偿,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内容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一、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比如,2013年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两家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成污
    2023-06-16
    131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法院怎么审理
    一、构成污染环境罪水污染法院判刑如何量刑环境污染罪量刑是怎样的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
    2023-04-01
    249人看过
  • 污染环境也可能构成犯罪吗
    一般来说轻微的污染环境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不一定会构成犯罪,但如果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就会面临刑事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就会构成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2023-05-0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的公开审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污染环境罪一般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 在公安局内可以查污染环境罪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8
      1、不能,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环境污染案审理法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一、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二、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