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精神抚慰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3 22:20:16 466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的精神抚慰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笔者认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双方责任因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要考虑侵权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6.最高赔偿限额因素。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没有限额规定的,一般不低于1000元;

7.参照相关保险条款。机动车商业保险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在索赔时也可以此作为申请赔偿的参照标准。

则首先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因为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要求这方面的赔偿,并且在实际计算精神抚慰金赔偿的时候,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导致最终的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

二、交通事故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1.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行为地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三、交通事故诉讼多长时间结案

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证据收集的方法有以下三种:当事人自行收集、申请证据保全和申请法院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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