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房产分割,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实物分割的话会损害房产价值。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资并付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应当属于出资人的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
一、离婚涉及房产如何处理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两限房不到五年离婚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三、夫妻离婚时,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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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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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已把房子过户给孙子,之后孙子在算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6)先商业贷购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4)有全款购买住房。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2)自己有住房。(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算二套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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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爷爷过户给孙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5爷爷那部分办理了继承以后。产证更改为你父亲和奶奶的名字。当时应该有一个份额的界定! 2005年的时候你奶奶把她的一半赠与你父亲并公证,应该及时过户。赠与如果是遗赠性质才可以有效。现在即使按继承办,你父亲也应该是多一半的产权。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给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有关手续。”可以据此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