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非法强拆触犯法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7:32:27 379 人看过

非法强拆严重违法国家法律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强拆可能涉嫌哪些刑事犯罪?

1、非法侵入住宅罪

拆迁过程中,若拆迁方强行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或者进入被拆迁人住宅后被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故意伤害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故意造成被拆迁人或其他人轻伤以上的,如故意殴打被拆迁人至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故意杀人罪

拆迁过程中,若发生暴力冲突,拆迁人杀死了被拆迁人或其他人,则应当认定拆迁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4、非法拘禁罪

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限制被拆迁人或者其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5、故意毁坏财物罪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非法破坏财物的,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6、破坏生产经营罪

拆迁过程中,若拆迁人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的,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7、寻衅滋事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有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8、侮辱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以暴力手段等侮辱被拆迁人或其他人的,应当以侮辱罪论处。

9、报复陷害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违法行为的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或构成报复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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