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修改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227人看过
-
一审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是怎样的?
416人看过
-
几天之内可以修改庭审笔录
8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是什么
17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
4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
254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民事诉讼法修改庭审笔录是怎样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1、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
-
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效力是怎样的,庭审笔录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出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即原、被告和原、被告的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等)在庭审结束后,都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名,表示对书记员记录的内容认可。如有异议,可在记录自己陈述的部分作补正,并在补正的地方再签名,这是诉讼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开庭结束之后,当事人必须在庭审笔录中签字。庭审笔录是相当重要的法律文书,之所以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庭审笔录是当事人的观点和言辞最原始、最有效的记录
-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怎么写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给你一个范文吧。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 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祥飞,书记员谢周培 书记员: 书记员: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候
-
-
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6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