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0 22:20:07 488 人看过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征收土地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对被征收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过程中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如果国家需要征用土地,且土地征收符合当地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那么该政府应确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根据该条例规定,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那么该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 据 该 条 例 规 定 , 被 征 收 房 屋 价 值 补 偿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可以通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可以通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同时,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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