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不容忽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0:00:19 479 人看过

2000年6月19日,原告郑某与被告梅县某公司签订了《订购自建商住楼合同》,在梅县XX城以每平方米1600元的价格购得712.3平方米土地建商住楼。该合同仅有土地位置、结算方式、交款时间和被告负责办证的约定,却没有办证期限。至2003年5月26日,原告陆续支付了142万多元的购地款,所建的商住楼亦已竣工多时,再次要求被告办证,被告则要求原告按投影面积计算地价并付清余款后才同意办证。原告遂于2003年8月29日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办理并交付土地使用权证和赔偿迟延办证损失75万多元,赔偿其它损失30多万元。一审法院以未约定具体的办证时间及土地款双方仍未结算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日前,二审法院改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为原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9万多元和补偿其它损失2万元给原告,3万多元的诉讼费双方各负担一半。

点评

在房地产买卖中,双方对于价款、面积、质量和装修要求会比较注意,一番讨价还价过后,却把办证日期忽略了。由于没有约定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的办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合同履行就容易产生矛盾。在办证期限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据此,二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此外,二审法院还认为,本案涉及的办证资料问题,由被告履行催告义务;土地面积结算按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测绘结果为依据,而不是按投影面积;对于原告溢付的土地转让款另循途径解决。由此可见,如果原告早日寻求法律解决,则不至于让投资几百万元的商住楼因不及时办证而蒙受几十万元的损失;如果被告把争执搁置一边,采取积极态度先把土地使用证办回来,则可避免支付9万多元的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期限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
    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不明概念,是指合同中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的时间期限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1.首先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2.如果协商不成的,然后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其次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
    2023-03-10
    198人看过
  • 权证:行权比例不容忽视
    行权比例是权证的重要条款之一,即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或按此比例收取现金差价),对于认购证而言,就是反映其含股量的指标。投资者经常忽视了行权比例对权证行权价值的影响。认购权证行权是获得正股的一种途径,而一份权证可以获得正股的数量则取决于行权比例。比如刚上市不久的中远CWB1,若投资者看好正股走势,希望通过持有权证在未来行权获得1000股正股中远航运,此时该买入多少份权证呢?大多数投资者可能会误认为需要1000股中远CWB1,其实不然。中远CWB1的行权比例为0.5,即两份权证才能获得一份正股,所以投资者需要买入2000股的权证,将来行权才能获得1000股正股。那么如何计算权证行权成本呢?以3月10日的收盘价为例,中远CWB1和中远航运分别收报9.075元和36.6元,权证行权价为40.38元,假设投资者以当天收盘价买入2000股中远CWB1,那么到期行权获得1000股正股的
    2023-04-24
    118人看过
  • 网络银行安全不容忽视
    有人把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在电子商务这根链条中的作用比做接头,是链条得以运转的关键。建行网上银行部总经理李克军对记者说,电子商务涉及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三大因素,信息沟通、配送体系和在线支付是其发展必须翻越的三座大山。其中在线支付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处于中心环节,也是瓶颈所在。因为消费者、商家、运送者及其他各环节都有一个建立相互信任的问题。传统商业模式下,这种信任是通过银行的中介性结算服务建立起来的,如今的电子商务同样需要银行的中介服务来进行交易各方的身份认证和在线支付。专家指出,网上银行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点,也可能是最早实现电子商务的行业。由于看好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也由于意识到在线支付业务将是银行业发展的方向,去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竞相触网,开始全面启动网上银行业务。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已经真正实现网上支付,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也在奋起直追。但毋
    2023-04-24
    458人看过
  •  容易忽视的购房合同问题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容易忽视的重要问题,包括付款方式和日期明确以及补充合同签署。付款方式应明确采用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分期付款,交付房屋日期也应写明确。补充合同是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购房人应签署补充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容易忽视的重要问题:1.在购房合同中,请务必明确开发商与您商定的付款方式及其价格,是采用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分期付款。2、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3、发展商在与购房人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往往还会让购房人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 补 充 合 同 细 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因此,当合同内容不明确时,需要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合同内容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如果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有
    2023-09-14
    384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已过但对方未履行是否视为解除
    合同履行期限已过但对方未履行不能视为解除,但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对合同履行准备方面的损失进行处理,理清双方责任即可。如果合同已经过了履行期限,对方仍然没有履行其相应的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如下: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2.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4.第三人履行5.价格变动的履行6.不完全履行二、合同履行的原则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
    2023-06-23
    466人看过
  • 工期能视为合同履行期吗
    一、工期能视为合同履行期吗工期是否能视为合同履行期,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延误工期多久可终止合同施工单位延误工期的,经建设单位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无法完工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2023-05-06
    469人看过
  • 履行期限不明的合同什么时候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借款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出借款日不明确,出借主人主张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实的,从主张提出之日计算。还款日期不明确,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还款,债务人在合理期限不履行的,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店转让合同怎么写转让方与房屋所有人即房东签订店铺铺租赁合同,取得店铺使用权,现在转让方要将店铺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请转让行为是否有效,需取决于店铺租赁合同的约定。店铺租赁合同如果明确可以转让或者房东书面同意转让,则转让行为有效。若租赁合同有限制性约定或房东不同意转让,那么转让行为将无效。因此,受让方首先应确定,店铺是否可以转让。另外
    2023-03-27
    101人看过
  • 网络犯罪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越来越多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犯罪入侵网络案件逐年上升犯罪对网络虚拟空间的入侵,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早在16年前———计算机网络刚刚兴起的1986年,深圳市公安机关便侦破了第一起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储户存款的案件。如今,网络犯罪的警报不仅长鸣在中国3000万网民的耳边,而且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我国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记者从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了解到:1998年立案侦查.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仅为百余起;1999年增至400余起;2000年剧增为2700余起,比上年增幅达5倍之多;去年又涨到4500余起,比上年上升70%。其中,90%以上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涉及网络,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威胁越来越大。色情淫秽服务瞄准了网络。重庆一个名叫xxxx的同性恋色情网站,就大肆利用互联网出售色情光盘。而像这样的网站在
    2023-06-11
    238人看过
  • 普遍法则不容忽视
    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法不责众是制定法律的一个原则,在法理上其实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从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另一角度评价法不责众,法本身的制订也是值得深思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国土局:处理小产权房不存在法不责众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培训班上表示,政府不会对小产权房的问题持有法不责众的态度,肯定会制定并采取各种办法进行解决。魏成林说,据他所知,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各类土地违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培训班上表示,政府不会对小产权房的问题持有法不责众的态度,肯定会制定并采取各种办法进行解决。魏成林说,据他所知,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各类土地违法问题的处理办法,其中包括小产权房问题。北京作为全国的示范城市,在这个问题上一定
    2023-07-13
    481人看过
  • 不容忽视的“一元店”
    不少人可能认为:一元钱能做什么?您还别说,一元钱能买的东西可真不少。在许多城市应运而生的“一元店”门外,居民常可听到“本店商品皆售一元”、“全部商品售一元”的吆喝声。进去一看,在大商场里卖十几元、数十元的商品,在这里仅花一元钱就能买到。那么,“一元店”里卖的商品为何如此廉价?它的背后又藏着怎样的猫腻呢?不用多费力气,人们就能发现,某些“一元店”已经变了味儿。这种藏身于小巷深处的店铺,充斥着极其廉价的小商品,有的甚至干脆就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店老板打着“优惠”和“便民”的旗号,干的却是兜售伪劣商品的勾当。在昆明市某一元店,大宝SOD蜜润肤霜只卖一元一盒。顾客问:“这能用吗?”店老板当即说:“我们都是厂家直销的,价钱当然和大商场里的相差很多,包装不都是一模一样的吗?你就放心地用吧。”的确,从外观上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打开盖儿一闻,气味十分刺鼻,而且生产日期竟然是5年前。据透露,在许多“
    2023-06-07
    321人看过
  • 房产中介不容忽视
    房产中介从小到大,从无到有,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崛起。在有些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许多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出现,主要得益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育、成长和壮大,得益于房地产市场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由于福利分房的终止,货币分房的开始,使得广大百姓拥有一套住房的梦想成为现实。不断完善的房地产市场运作规则、政府对房改力度的加大,以及我国老百姓对拥有自己房屋的强烈渴望,给房地产市场创造了无限商机,使得房产中介成为房地产市场中不容忽视的新兴行业。一、房地产市场经济是中介起步的基础我国房产中介的成长,首先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纵观10多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经历3个历史阶段的发展,使得众百姓已经从无房户、困难户过渡到了有房户、富裕户,并逐步向追求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方向发展。第一阶段,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改革开放后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各地大兴土木,许多城市将改善百姓居住条件作为政府
    2023-04-22
    191人看过
  • 贪污问题不容忽视
    一般情况下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非常多,若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就构成了贪污罪,但是,嫌疑人之前因为贪污受过行政处分的,或者将贪污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就构成了犯罪。如何根据贪污罪认定贪污罪要具备哪些条件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
    2023-07-07
    112人看过
  • 下述行为可否视为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甲为出租方,乙为承租方。合同约定租期为2年,乙方交付租金的期限为:每月1日之前交付当月租金。合同约定了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为:乙方逾期10天交付租金。合同签订后,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在每月底(大概27号左右)向乙方发出一份《付款通知收》,通知乙方付下一个月的租金。随后又在下一个月的10日之前发出一份《催款通知书》,乙方在每个月的15日之前向甲方交付当月租金,甲方接受,向乙方出具收据,并没有就乙方的付款时间提出任何异议。这样执行了4个月后,在第5个月的时候(当月10号之后,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当月租金),甲方突然向乙方通知解除合同,理由是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而实际情况是,甲方想收回该铺位作其他投资。需要说明的是,甲方在第5个月发出的《催款通知书》说明:要求乙方按合同期限付租金,否则按合同规定处理。在此,想请教:(1)甲、乙双方前4个月的行为是否
    2023-06-09
    162人看过
  • 几千元诈骗行为也不容忽视
    我国的刑法规定,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第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金额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第二、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微信诈骗多少可以立案?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普通的诈骗罪。普通诈骗罪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满足立案条件。数额较大的起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为3000元以上,但全国大多数都高于这个标准,具体要看所在省的规定。而对于微信等网络诈骗,全国统一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不分地区。所以,微信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就可以去公安机关立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07-01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合同履行期限
    相关咨询
    • 履行期限届满和合同到期不履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1
      发生法律效力是指某个法律行为具备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就发生法律效力。履行期限届满是指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等规定或者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到了,比如双方约定2016年2月29日前把钱还清,到2016年3月1日,履行期限就已经届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起诉。约定违约金的,不履行一方要支付违约金。
    • 合同期限到期不能履行可不可以强制履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3
      合同中可以不规定履行期限,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限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应当如何履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8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在该履行期限内未履行、未完全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根本违约,进而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中对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
    • 合同履行期间应该怎样约定合同履行期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如何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
    •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限相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4
      1、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3、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