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纠纷审判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4:51:18 423 人看过

竞业禁止纠纷审判的原则是:

1、鼓励合理流动原则。要鼓励科技人员等劳动者正常的、合理的流动,通过择优汰劣的竞争激励机制,为用人单位注入新的活动,淘汰庸才,促进用人单位的发展和科技文化的繁荣。要避免对劳动者的流动带有偏见,注意区分正常的、合理的流动和不常的、不合理的流动,做到均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既要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又要保护用人单位的技术和经营信息,保护用人单位获得合法的垄断利益。

2、保护商业秘密原则。商业秘密是用人单位投资开发的技术,是其自主创新的成果,依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有助于鼓励

和保护用人单位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社会发展。

3、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就业自由不能因为保护用人单位的竞争利益、商业秘密等而丧失。但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竞业禁止的约定并非不受限制,这个约定还应当受到公权和公共利益的限制。同时,也要防止劳动者滥用就业自由权

公故意损害用人单位利益,导致用人单位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4、注重利益平衡原则。即以利益平衡作为审理竞业禁止纠纷案件的核心,将利益平衡作为衡量竞业禁止纠纷案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杠杆,以用人单位有值得保护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以利益平衡作为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制约机制,平衡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实现利益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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